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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通报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江永县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5-12-04 21:18:04
 
     近日,江永县纪委通报了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一、县委督查室原副主任田波贪污村工作经费、挪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田波在担任县委督查室副主任、上江圩镇挂职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镇“村财镇代管中心”大路下村、呼家村工作经费中虚列开支30295元据为已有,挪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09800元用于炒期货交易和做水果生意。2015年4月30日,县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田波开除党籍处分,并撤销其行政职务,从受处分的次月起,按科员职级重新确定田波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二、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先富受贿问题。2010年,杨先富在其担任千家峒瑶族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兼任千家峒乡刘家庄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指挥部成员期间,在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20000元。2015年8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先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10日,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杨先富江永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三、桃川镇水美村原党支部书记苏老伍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苏老伍在担任桃川镇水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00元和国家扶贫资金15170元据为已有;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领和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10600元;共计32470元。2015年10月26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老伍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桃川镇大地坪村党支部书记蒋贵富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贿问题。2012年,蒋贵富在担任桃川镇大地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隐瞒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000元三人私分,其中蒋贵富本人分得2400元;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领和发放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收受他人好处费4000元三人私分,其中蒋贵富本人分得3400元。2015年8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贵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铜山岭农场河渊村原党支部书记何五三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何五三在担任铜山岭农场河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隐瞒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21000元据为已有。2015年10月13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五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按程序罢免何五三的县人大代表职务。
    六、铜山岭农场河渊村原村主任蒋社新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蒋社新在担任铜山岭农场河渊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000元据为已有。2015年10月13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社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铜山岭农场按程序罢免蒋社新村主任职务。
    七、潇浦镇红山村党支部书记陈井进私存村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潇浦镇财政所按“一卡通”方式将红山村提留的公益林补偿资金19870.54元先后打入潇浦镇红山村党支部书记陈井进个人银行账户。2014年,该村从中开支4303元用于本村2组公益事业,余下15567.54元公益林补偿资金一直被陈井进私存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中直至2015年5月,而未按相关规定上交至“村财镇代管中心”账户核算管理。2015年11月3日,潇浦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井进党内警告处分。
    八、粗石江镇宋村村主任宋月保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宋月保分别在担任粗石江镇宋村村委委员、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隐瞒截留、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据为已有;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手续费5500元用于购买相机、复印费等开支。2015年11月10日,粗石江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宋月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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