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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水吃水”等于自毁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龙山县纪委 向富利 编辑:张交通 2016-01-03 10:30:13
 

  他“靠水吃水”,认为能收好处是一把手价值的象征;收受回扣得手后,他认为“小打小闹”已不能全方位体现“水老大”的地位;为让“关系户”中标,他铤而走险,出借巨额公款,并暗中操控招投标;为防止供货商出卖自己,他每次收受钱物时都用手机全程录音。(中国纪检监察报12月29日)

  “靠水吃水”是借水敛财、以权谋私的典型体现。在群众眼中,如水利、自来水等涉水部门应该是清水衙门,但事实证明却并非如此。报道指出,湖北省竹溪县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颜家锐借“水”敛财,将经手的款项一笔笔塞进自己的腰包,收受贿赂225.8万元,贪污公款29.05万元。日前,竹溪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近年来,如颜家锐一样靠水吃水、借水敛财的“水老虎”诸如此类的案件屡见不鲜。如去年查处的河北省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媒体称“‘水老虎’马超群贪起来真‘超群’”。其家中的财产显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此外,还有去年04月22日法制日报报道的3名“水老虎”落马的消息,消息称江西省水利厅计财处原处长周放平(正处级)、水政监察总队原副总队长王玢(副处级)、袁惠渠管理局原副局长(副处级)蔡红波涉嫌受贿罪等被查处。

  那么,“靠水吃水”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权力观错位是导致“靠水”内在因素。案中的严家锐本应是为人民进行供水服务的公仆,但正因为其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才使自己从服务于民的公仆变为了危害于民的“水老虎”。另一方面,监督缺位是导致其靠水吃水、用权任性、以权谋私的外在因素。“水老虎”频频落马凸显出涉水领域并非真正是“清水衙门”。正因为监督机制存在漏洞,加上监督缺位,才给这些“水老虎”有了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靠水吃水”的机会。

  靠水吃水,就是自毁!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首先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作为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摆正权力观、利益观、金钱观,增强抵御金钱利益诱惑的能力。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力度,使其不愿成为靠水吃水的“水老虎”。其次要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才能使其不能成为靠水吃水的“水老虎”。再次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才能让那些想“靠水吃水”的党员领导干部望而却步,不敢成为“水老虎”。(龙山县纪委 向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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