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一名67岁的退休干部非法占用林地320平方米建造活人墓,当地政府和林业、森林派出所先后5次发出了“制止通知,限期整改,进行复绿”等内容的通知书,但5次均被“坟主”刘某章和村主任等人当成了“白纸”。时间曝光3年未获解决,直到媒体找上门,事情才终于有了转机。(3月26日 羊城晚报)
我们不禁要问:该镇政府和林业、森林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真的尽职履责了?还是在做做样子?刘某章之所以能在村里嚣张建活人墓,被怀疑是因为其胞弟刘某辉(群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对其行为视而不见。一个“刘某辉”视而不见,难道当地镇政府和林业、森林派出所一个个都成了“刘某辉”?究其原因,还是当地政府和林业、森林派出所碍于“面子”在作祟。刘某章作为当地政府的退休干部,加上刘某章的胞弟刘某辉是该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现在的工作人员多少得给点“面子”。
中国是礼仪之邦,讲究人情、面子无可厚非,但不能把面子当作执法不严的“挡箭牌”。这件事直到记者与五华县县委书记范宜军通了电话后,在县委书记的亲自交办下,当地镇政府才急忙组织人员搬拆了墓碑。看来是书记的“威信”高,镇里“面子”挂不住了。但我们认为整治违建不能靠县委书记的“威信”,只有干部切实履职尽责,才能杜绝违建,赢得民意,才能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治理面子问题式的“四风”问题,核心是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治事,因为制度是面子的天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一方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另一方面执法部门在书面通知下还应采取相应的执法行动,才能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使包括面子腐败在内的各种腐败“不能为”、“不敢为”和“不想为”,就能体现政府的执行力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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