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市社会保险局科员白雪杉2010年至2013年间,利用养老保险系统漏洞,多次虚构他人已在丰宁县(承德下辖县)社保局投保的事实,并将他人虚假的养老保险转移单转入承德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系统,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续接手续,一共诈骗248人,诈骗金额达9008417元。然而,白某利用职务私吞的900万养老金,官方却要248名参保人埋单。(新文化报)
这则新闻,让笔者气愤的是一名机关普通工作人员居然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群众财物高达900余万元,但让笔者更为寒心的是当地社保局不但不反思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反而将其内部管理漏洞和管理不力的责任转嫁给普通老百姓。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群众利益受损时,政府部门必须挺身而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群众眼里,政府部门是最具有公信力的地方。在这则事件中,群众之所以放心把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赚来的钱交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正是出于对政府莫大的信任。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当地社保局除了明哲保身、推脱责任,似乎无所作为。唯一所为,说得讽刺点可能就是让群众埋单,补齐亏空金额。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骗取百姓钱财,理应认定为职务侵权行为。那么,其所造成的后果如果还让老百姓继续承担,这对于群众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落井下石。更可况,国家法律已明文规定,这种行为应由国家机关承担责任。所以,当地社保局的所作所为不但无情践踏了群众利益,更加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
直面问题,勇于担责,是政府部门应有之举;保护群众,关爱人民,是政府部门职责所在。当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变成利益拉扯的双方,你拉我扯,损人利己,最终只会破坏双方的平衡与和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如水,政府必须驾驭好“为民服务”的小舟。否则,一旦逆民意、损民心、毁民利,则政府的小船说翻就翻。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面对错误,政府部门必须要有向自身问题“开刀”的勇气,积极自我反省,强化自我监管,实现自我蜕变,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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