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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八大载体”推进《问责条例》学习贯彻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湘潭县纪委宣传部 编辑:张交通 2016-08-24 09:14:13
 

  “听了今天这一堂课,我对《问责条例》中有关‘谁来问、要问谁、问什么、问多久’等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日前,湘潭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位乡镇干部在聆听了讲课后说道。

  组织开展专题解读是湘潭县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一个缩影。自7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来,湘潭县迅速行动,积极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八大载体”组织动员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一是领导带头学习。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并通过“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活动进行宣讲,以上率下。二是抓好专题培训。把《问责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重点教学内容。三是组织巡回宣讲。整合纪检、宣传、党校等方面的宣讲师资力量,借助县级宣讲团和乡镇宣讲小分队,深入全县各单位进行巡回宣讲。四是广泛开展自学。要求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原文,认真研读一系列解读、访谈、理论文章和释义案例等内容。五是撰写学习体会。深化对《问责条例》的理解,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改正不足。六是开展警示教育。结合近两年来市县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例剖析讨论、制作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七是组织知识测试。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问责条例》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八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县内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解读、编发心得体会文章等,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该县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责意识深入人心。并加强对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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