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人民医院一名产妇在剖宫产过程中,打完麻醉后发现胎儿死亡。在医院与产妇协调期间,产妇亲属被指曾在医院闹事,对麻醉科及当事麻醉医生进行“骚扰”。知情者称,当事产妇的丈夫系当地卫计局副局长李烟柱。 (10月21日 京华时报)
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及分管卫计工作领导的亲属带头医闹极其罕见,相比普通医患纠纷来说,网友调侃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关注度比其他医闹都要高。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等9部门发文决定展开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对医闹行为必须依法处理,作为医疗系统的工作人员及其分管卫计工作的领导对上级的文件精神不可谓不知;承担的严重后果十分清楚,但照样还是发生了,人们会说:当医生的和管医生的能搞医闹,我们为什么不能搞?起到了恶劣的示范效应。
处理任何事情必须在法治的范围内进行,出现胎儿死亡的情况应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要相信鉴定的结果,该由谁承担责任就由谁承担责任,作为分管医疗系统的领导必须应该及时制止亲属的莽撞行为,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问责条例》的规定,对李烟柱进行停职一点也不冤。
建设法治社会,需要人人共同参与,特别是牵涉到切实利益时,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不能光凭一时之气为了一己之利而把法律抛到脑后,做违法违纪的事情。领导干部更应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而不能听之任之,不劝导,不制止,不做思想教育工作,任凭恶性事件发生,这样做就完全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应有的领导职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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