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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担当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冲 编辑:张交通 2016-11-25 15:12: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细、落实、落小,近日,中共张家界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的意见》,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个区分”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意见和办法的出台,对于激发我市党员干部创新创业,营造大胆改革、加快发展、宽容改革创新失误氛围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对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把握“四种形态”,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中奋进更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监督是前提、执纪是核心、问责是关键。注重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法违纪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正确把握改革失误与严重违纪、改革探索出现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谋取私利的政策界限,正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旗帜鲜明,有的放矢,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为干事创业的广大党员干部提供组织纪律保障。

  “三个区分”的意见和办法包含了工作机制和程序认定。工作机制包括教育引导机制、澄清保护机制、容错免责机制。程序认定包括申请和受理、调查、提出意见、移送审理、作出决定、反馈。在实际工作和具体案例中还应特别注重程序和底线。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办法中的六步走程序,设置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但在实际案例中特别应把握时效、集体决策、自由裁量、群众监督、告知等关键环节,做到程序到位,以事实说话,以理服人。虽然“三个区分”意见鼓励党员干部创新探索,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有底线。“三个区分”不是违法违纪的护身符,对于打着改革创新旗号搞劳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对于慵懒散漫、为官不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邓小平说:“干革命,搞建设,都需要一批勇于思考、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四种形态”,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时代赋予机遇,组织给予平台,群众热切期盼,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路”神圣而光荣!

  身为纪检监察人,更应在践行“三个区分”中捍卫党中央的权威,敢于创造,勇于担当,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坚定信仰塑铸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宁可少活二十年,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精神干事创业;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修身养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朝着加强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推动正风反腐,强化标本兼治,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奋勇前进!(作者为张家界市纪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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