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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微信红包背后权利寻租拉选票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7-03-29 09:53:20
 

  最近,一篇《浙江天台洪畴镇福丁村村官候选人戴某微信群发红包》的报道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戴某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破坏选风选纪,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被取消自荐人资格。另外,岳阳市纪委也通报了一起云溪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授意他人群发微信红包,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

  有网友质疑:朋友圈内群发微信红包也违反纪律?因其“微”,很多人不以为然,甚至在一片掌声、一阵欢呼声中“笑纳”,认为踩不到法律的红线,又不在禁令约束之列。

  近几年来,随着电信网络的快速发展及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微信红包大热,成为了老百姓茶余饭后自娱自乐的“神器”。但个别“有心”的党员干部在换届选举的关键之期,“盯”住微信红包,利用其隐蔽性,明修栈道,以小至0.01元的微红包换得朋友圈内的欢心,拉票贿选,以“小本”换取“大回报”,影响换届的正常秩序和公平公正。

  1个微信红包(总金额100元,红包个数60个),平均只有1.7元,放在平时,这么小的金额,算不了什么大事。但戴某作为福丁村村官候选人,在微信中群发红包用意何在?“勿以恶小而为之。”明白人都知道,戴某企图用“不介法眼”金钱规避法律,迷惑选民,快速增进与选民的人情关系,提高大家近期对他的关注度,在换届选举中,顺利由“候选”成为“当选”。在当前高压严肃的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这种性质的行为已触碰了当前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红线,戴某被取消自荐人资格,也绝非“小题大做”。

  当前,换届选举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杜绝微信红包背后权利寻租拉选票,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社区)“两委”换届环境,依法依规选出老百姓自己的“当家人”。一是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八个严禁”纪律规定,特别要防止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甚至以“小恩小惠”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的行为。二是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途径的换届纪律宣传;强化指导督查及纪律监督组的作用,加强选情复杂村和社区的分析研判,加大对个别心存侥幸者、蠢蠢欲动者的摸排和谈心谈话。三是要重拳查处,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等行为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形成有力震慑。让选举权牢牢地掌握在村民选民自己的手中,让自己心目中的“当家人”真正成为未来几年带领全村人民发家致富的“领路人”,群众心中的“贴心人”。(汨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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