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案发时,无法归还的单位公款已达人民币133万余元。最终,湖南省新田县第二中学原报账员刘吉武被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2月16日新湖南)
刘吉武在法庭上,他坦言,一次跟朋友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他朋友跟他说,你手中经手那么多钱,你可以挪点钱出来炒股,可以获益,然后再补上。朋友说完之后,让他觉得机会来了。朋友的暗示、自己的侥幸心理,最终让自己陷入了深渊。
刘吉武2002年就进入了人民教师的队伍,先后在新田的多个学区任教,经验可谓很丰富。2011年5月他调任新田县二中任报账员。别看这个报账员好像职务不高,但整个学校的学费、门面租金等上百万的费用都要经过他的手。学费啊,那可是学校办学的经费,学生学习的费用。
可是心存侥幸、蒙蔽大意的刘吉武,认为自己在管理整个学校学费大门的钥匙,这个学费就属于自己的,自己就是学费的老板,自己就可以随意支配。于是乎,刘吉武就尝试通过延期入账、推迟给付的方式挪用本单位的学费、门面租金等钱款用于炒股营利。起初,挪用的钱也不多,过了一段时间,刘吉武发现他挪用公款的事好像没有人知道。慢慢地,胆子就大了起来,这种侥幸心理一旦放大,必然导致权力观的错位,他甚至认为自己从中得取一定的报酬就成为“天衣无缝”的事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权力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更不是为所欲为的私器,而是负有人民重托约束的公器。如果将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用为谋取私利,那岂不成为“硕鼠”了吗?
高墙内的日子,孤独又漫长。刘吉武今年35岁,上有老,下有小,从一名报账员到身陷囹圄,这巨大的反差让刘吉武哭得伤心欲绝。此时此刻的刘吉武方才明白,自己的权力观错了位。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只能在高墙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但愿刘吉武的忏悔能够唤醒一些手握权力的人,明确自己的职责,为人民、为国家当好权力的守护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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