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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检查 全市问责166名干部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交通 2017-06-19 10:05:46
 

  “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的‘收账’阶段。截至目前,共问责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员166人,处分12人。同时,各被检查单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91项。”今年3月至4月上旬,根据厦门市委的部署,厦门市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了六个区和市委台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等10个单位,其他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委托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检查,实现检查全覆盖。

  “今年的检查,主题从以往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更改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这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深化、责任的深化,其内涵更深、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为此,我们在检查方式方法上也做了相应调整。”厦门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检查前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每个检查组成员的分工和检查重点,提供前期收集到的涉及被检查单位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组织、效能、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掌握的问题线索,形成检查主要内容及要求细化表,明确5个方面、21个子项和29个检查要点。实地检查时,市委10个检查组不听汇报,针对问题线索,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个案和查账,以及延伸检查36个镇街、区直部门和7个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等方式,共发现150个问题,提出21个方面“问责建议”。

  在此基础上,厦门市紧盯“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常委带队集体约谈了各区委班子和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成员,个别约谈了解10个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174名镇街、区直部门、事业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安排一名区委班子成员参加各区交叉检查,进一步推动区委落实主体责任。(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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