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在全市开展了“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截至5月底,共清退“私车公养”问题资金2699万元,让“车轮腐败”无处遁形。(6月15日三湘风纪网)
治理官车,关乎廉政,关乎社会公正。“私车公养”看似小事,但这种变相腐败相对于“公车私用”更隐蔽,不易发现。公车私养的形式不只是“私油公供”,还有“私车公修”、“私票公报”、“私车公洗”等等。由于私车不在编制范围内,因此,对于“私车公养”现象,纪检监察机关监管起来更为困难。“私车公养”现象影响也十分恶劣,不仅弱化了公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公共财政负担,同时也败坏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消弱了政府在群众面前的公信力。对“私车公养”这一问题,如不加以防范和制止,公车改革的效果就会恰得其反,而且会进一步助长一些党员干部公权私用、公私不分的特权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睁大火眼金睛,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有多少就处理多少。”对违规使用公车出现的“私车公养”隐形变异问题,一定要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打好“持久战”。
在自查自纠阶段,郴州市共清理违纪资金216.28万元,涉及847人,私车公养问题可见一斑。就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这个以前在我们看来很平常的事情,这次很多单位和个人都受到了相应的处分。许多单位使用公务加油卡,本来是为了防止车辆管理人员、司机少加油多开票、未加油用虚假票据报账等问题;或者是取消公务用车后,确需使用私车办公务时,实行加油量控制。但是,个别党员、干部却在这张小卡上动心思、“做文章”。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黄建军,违规为其妻子办理加油卡,违规报销其私车燃油费,总金额6.2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次郴州市在全市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这笔“秋后算账”不是小题大做,而是精准发力、抓小抓细,步步深入,有效遏制了党员干部侥幸心理,拉开了思想警戒线,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体现了严管干部逐步细化的趋势。更凸显了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推进到具体细化的极大变化,真正彰显了“公款‘姓公’”、“公车‘为公’”、“公车公用”、“私车私养”,让公务出行用车真正行驶在阳光大道上。
郴州市在全市开展的“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这笔“秋后算账”为时不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私车公养”折射出来的的“四风”问题,积习甚深,不易根治,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如果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都落到实处,各个单位的主要领导、相关领导都负起责任来,敢于担当,抓细抓长,循序渐进,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对症“出狠招、下猛药”,就一定能防止“旧病复发”,积小胜为大胜,以转变作风、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桂东县纪委刘涌波 郭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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