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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为不驻会市纪委委员履职划定责任清单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张交通 2017-06-28 09:16:23
 

  近期,厦门市纪委印发《关于不驻会市纪委委员履职的意见》,明确不驻会市纪委委员4条职责和6项履职制度,对不驻会市纪委委员如何履职和如何保障履职作出明确规定,为委员规范、有效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去年10月,厦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37名市纪委委员,这些委员不仅来自纪检监察系统,也有来自检察、宣传、人大、组织、信访、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

  《意见》从主动参与决策、开展调查研究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提出了4条工作职责。要求不驻会委员带头宣传贯彻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市纪委全会和重要会议,听取工作报告,讨论和参与决策;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对市纪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的监督,对市纪委全会决议和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为保障不驻会市纪委委员履职到位,《意见》明确了重要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询意见、重要工作参与、意见建议办理、日常沟通联系和工作报告等6项工作制度。采取适当形式向不驻会委员通报情况,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市的重要精神;市纪委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采取适当方式征求不驻会委员意见,充分听取和吸收合理意见建议;不驻会委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参与市委巡察、责任制检查等重要工作及重点课题调研;市纪委常委会或市纪委有关领导应认真研究办理不驻会委员署名提出的意见建议,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市纪委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不驻会委员意见建议;不驻会委员年底报告履职情况,工作中发现问题、遇到困难和对策建议及时报告。同时,市纪委从任务分工、工作协调和工作流程等3方面建立组织实施制度,抓好《意见》落实。

  “《意见》的出台,将增强不驻会市纪委委员的委员意识,强化委员责任,为不驻会市纪委委员履职尽责拉出‘责任清单’、划定‘硬杠杠’,对加强市纪委自身建设,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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