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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反腐没有“缓冲区”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汤斯崴 编辑:张交通 2017-10-12 10:49:58
 

  去年,贵州、四川、内蒙古等15个省区撤销廉政账户,今年又有部分省市纪检监察部分宣布撤销廉政账户。曾于上世纪90年代“风靡”反腐界的廉政账户已悄然“降温”,似有退出历史舞台之势。

  长期以来,设置廉政账户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动”受贿问题,在廉政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该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却让部分腐败分子钻了空子,“拿大头缴小头”、将缴款当“护身符”、赶在调查前“主动”缴纳企图蒙混过关等现象层出不穷。此等以廉洁之名行贪腐之实的行径屡见不鲜,本为廉政而设之制度反倒沦为贪腐者“装清廉”和“掩饰犯罪”的工具,让反腐出现了“缓冲区”,着实让人扼腕,亟待整改。

  顶层设计要严堵漏洞。各地实施廉政账户多实行的是无记名方式,此种方式虽有利于保护当事人隐私,却滋长了少数人将廉政账户作为“掩体”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侥幸心理,也给时候事后追责查处带来了一定难度。用制度管权,就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总书记曾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或是笼子紧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因此,在积极探索反腐之方时,应注意在顶层设计时严堵漏洞,织密制度之网。

  制度执行要严抓落实。从各地设立廉政账户后反馈的上缴数额来看,各地上缴数额差异巨大,如甘肃省在初设立的两年间仅收到40万元,而浙江宁波一市在设立之时前5个月就收入422万元,此等巨大差异固然可借口说是两地经济发展的程度不一所致,却也说明部分地区在落实廉政账户之时并未严抓落实,使得制度执行效果大打折扣。这就要求制度出台后,坚持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从、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紧箍咒”而非“橡皮圈”。

  事后追责要严厉惩处。将廉政账户作为自己实施贪腐的工具,这无疑是对党纪党规和国法的无视与亵渎。习总书记强调,“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反腐没有“缓冲区”、执纪不设“挡箭牌”,这就要求我们一直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反腐利剑高悬起来,严格依法依纪查处各种反腐案件,在全党上下形成强大震慑,让那些借清廉之名,行腐败之实的贪腐分子无所遁形。(澧县城头山镇 汤斯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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