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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的“拳头”掷地有声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吴新城 编辑:张交通 2018-05-11 15:22:07
 

  5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五一端午曝光专区”,通报了13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八项规定”的“拳头”掷地有声,确保专项整治既打雷又下雨,巩固高压态势。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曝光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官员违规在下属公司报销招待费,或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收受红包礼金,或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究其根本,是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对禁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怀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一方面告诫心存侥幸的违纪者,在受到党纪处分的同时,还要在群众面前“丢面子”,使党员干部不敢触碰纪律“高压线”。另一方面,广大群众看到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增强了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信心,有效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古语云:“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不能颠倒了公私、混淆了是非、模糊了义利;应始终牢记,权力为民众不为自己,为公家不为私人,为实干不为虚做,为事业不为玩乐,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写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明确指出了权力必有边界,有权就受监督,必须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守住权力边界,防止公器私用。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八项规定”的“拳头”掷地有声,同时把已发生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也让干部读懂了“通报违纪案件”的警示意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桑植县纪委监委 吴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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