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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路上勿做“迷途人”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向俊盼 编辑:张交通 2018-11-28 08:24:12
 

  10月19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南安市公安局金淘派出所警务一队原副队长王巧进充当涉恶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最终,王巧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纪检监察报11月21日)

  因帮犯罪嫌疑人逃避刑责,警官王巧进最终沦为了阶下囚,通报一出,令人无不痛心疾首。是什么原因让身为警察的王巧进成为了知法犯法的“迷途人”,在错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最终没能逃脱沦为阶下囚的结果?从通报中可以看出,王巧进心无戒惧,视党纪国法如儿戏,为了所谓的“叔侄情面”没能坚持原则,心存侥幸,帮“叔叔”逃避刑责,然而最终没能逃脱掉法律的制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清除了国家机关内部的少数“害群之马”,震慑了犯罪分子。但在如此高压之下,为何仍然有人踩“红线”、踏禁区?究其原因,是法纪观念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下,权力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癌变”,从而毫不自知、自省,走上了违法违纪的“迷途”,以致滑入了罪恶的深渊。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王巧进从一名警察堕落成被人戳脊梁骨的涉黑涉黑腐败分子,关键在于理想信念的丧失和道德观念的沦丧,从而无视党纪国法,给自己酿了一杯无法言说的人生苦酒,事后懊悔不止也已枉然。党员干部的履职生涯就好比是一次旅行,在前行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几个“岔路口”。如何在前行的路上不“误入歧途”,发生“危险”或“事故”?一方面,要点亮“警示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以案明纪,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党纪法规、规规矩矩办事,防止步入“危险”道路;另一方面要拉起“警戒线”,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违纪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坚决杜绝“越界”行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整顿作风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歇过,从来没有松懈过,王巧进等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案例,再一次敲响了警钟,让大家深刻地领会到“做官发财当两道,为官心中要有戒”的真谛,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看清灯、守住线,前行路上牢牢守住做人、做事、用权的底线。(桑植县空壳树乡政府 向俊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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