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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公安局永定分局委员会 编辑:谢航 2020-01-07 17:27:1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5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七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永定公安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永定公安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反馈后,永定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谷佶晖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潘勇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成员,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最高姿态投入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启动巡察整改工作。8月26日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参与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永定公安分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张巡办[2019]73号),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提出整改措施。9月10日向局属各党支部下发《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讨论稿)》,明确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在此期间,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带头以上率下,积极整改;二层单位负责人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全局民辅警积极参与、配合巡察整改工作,以整促改、以改促做。10月14日再次召开党委会进行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并及时在全党范围内下发整改方案,全面推动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最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分局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所队室负责同志负责具体落实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针对整改内容、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步细化整改清单,每一项都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责任人再按照拟定的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齐抓共管整改工作局面。巡察整改工作班子前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3次听取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真正理解巡察指导的实质意义,从而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实措施落细整改工作。聚焦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9类主要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逐个剖析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实实在在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条条出实效。整改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整改工作情况,对已销号问题逐项核实佐证材料予以验收销号,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重点跟踪督办,切实压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阶段的全过程,对分局各类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和完善,其中新增加6个,修订8个,截止目前,对巡察反馈的19个主要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缺失,没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走心,领会不深入。

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公安工作始终。一是加大党委中心组学习力度,再次学习十九大精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高质量的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已开展较高质量的集中学习15次。二是各支部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做到熟知十九大会议精神、“四个意识”、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十六字总体要求等基本内容。三是加强政治学习督察,党建办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全体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对被抽查的理论学习没有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四是10月下旬开展党建、政治建警、主题教育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将考试结果公示并计入第四季度党建工作督察总分。

2.反馈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力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一是进一步完善年初制定的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查漏补缺,提交党委专题研究后予以公示。二是拟定并下发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民辅警的岗位责任制,并执行到位。三是重新完善分局请示报告制度,出台分局党委会及相关会议制度,强化对党委决定落实情况的督导。对没有落实到位、落实质量不高的,坚决追责问责,提升党委决策的执行力。四是全面清理近三年以来党委决定的人事调整未到岗到位人员,对拒不到位的人员由政治办和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到位。

3.反馈问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来抓,将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一是10月11日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组部《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严格执行到位。二是从2018年开始,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召开,党委成员均逐一做出了深刻的自评互评。三是党委会召开之前,必须通过分管局领导、牵头部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酝酿,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四是对政治办、党委秘书等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已编发会议纪要12期。

4.反馈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吃透上情,紧贴下情,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将上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是大力推动“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充分调动社区民警辅警,村辅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把重大风险矛盾消除在萌芽之中,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截止目前,全区驻村辅警共收缴各类枪支1308支,寻找失踪人员10人,协助派出所、村居调解各类纠纷1300余起,消除安全隐患480余处,参与中小学、集镇等重点单位、场所巡逻防范1400余次。二是对发现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该打击的打击,该移交的移交。2019年至今,办理打击非访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12人次,教育训诫167人次,2019年6月以来办理刑事案件3起,逮捕3人起诉3人,对信访重点人员和挑头人员予以打击。三是与湖南省警察学院合作,推动智慧公安二期建设,自主研发集人员管理、指挥调度、治安防控、刑技手段、服务群众等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四是将现有的指挥情报中心、治安防控中心职能整合,成立集指挥调度、精准防控、精准打击于一体的警务实战指挥中心,提升合成作战能力。六是计划于2019年12月中旬,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政治建警责任制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将政治建警作为重要内容,各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廉,组织全警再次对照《二十个不准》自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进行整改,确保执行并整改落实到位。

5.反馈问题:政治生态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振精气神。一是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请示报告规定》及湖南省公安机关规范民警交往行为“二十个不准”要求贯彻落实,坚决杜绝出现“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不断推进政治建警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将中共湖南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列入党委会、各支部廉政教育学习内容,全面组织学习,坚决杜绝收送红包礼金现象。三是要求全局民警再次核查整改《湖南省公安机关规范民警交往行为个人事项报告表》。要求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如实汇报、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四是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本单位民警加强教育管理,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落实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

6.反馈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牢固树立“意识形态无小事”的思想,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同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是10月11日已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同步”并长期坚持。二是建立健全机制,研究出台《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问责办法》和《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职责及考核问责情形。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具体化,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规划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加强对局属32个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 11月初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察,制定“一季一督导、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工作制度,今后形成常态化。10月29日,分局党委会专题听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局党委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从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新格局。

7.反馈问题:主题教育学习敷衍。

整改措施及成效:从严从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抓好理论学习,做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一是全面检视分局党员干部“干部成长感恩谁”心得体会情况,对存在抄袭情况的民警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二层骨干由主要领导约谈,责令重新认真撰写;二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入脑入心,弄懂学透,知信行统一。三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加强对主题教育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局属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指导、督查与考核本单位学习情况,组织全警进行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公布考试成绩,对没达到要求的进行约谈。四是建立健全干部竞争上岗、提拔晋级、轮岗交流理论考试前置制度,对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的干部暂缓提拔或不予任职。五是建立干部理论学习档案,将理论考试成绩、督导考核情况、培训鉴定情况、学习奖惩情况以及学习笔记空白、学习心得抄袭、学习态度敷衍的情况记录在册。

8.反馈问题:对新媒体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新媒体管控,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向,舆论导向不偏向。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经常性地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政治理论及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加强媒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行多方位跟班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今年以来,选派4人分别参加省公安厅、省妇联、区委宣传部组织的无人机操作、新媒体运用、新闻舆情工作培训班。三是加强对永定公安双微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落实新闻“三审制”(局领导、区委宣传部、市局宣传科)。四是把握好网上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搭建信息互通平台,掌握新闻报道主动权,力求可管可控,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今年以来,及时有效引导处置各类负面舆情62条,共编发《永定网络舆情专刊》18期。

(三)基层组织建设弱化

9.反馈问题:党建责任落实边缘化。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导”。二是明确每季度最后一月的党委会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2019年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已达4次。三是充实党建工作力量,政治办副主任张英担任党建专干,拟于近期成立分局机关党委。四是抓实基层党建履职,每年举办一次支部书记及党建专干党建知识培训。五是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做到“党委书记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时以党建工作为主,不以安排日常业务工作来代替,严格区分开来。

10.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推进支部“五化建设”,确保支部设置标准化。一是对分局29个党支部全面排查,严格规范组织设置(7人以下支部不设支委,选举产生书记1名,7人以上支部设立支委,选举产生支委委员5名),不符合要求的13个支部已于9月30日完成改选工作,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二是严格执行支部换届的程序与规定。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局党建办加大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落实情况的督察,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督察。截止目前,分局党委已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3次督察。城管大队、大桥派出所、崇文派出所、禁毒大队、国保大队已于9月10日前整改到位,其他各支部严格规范到位。

11.反馈问题: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严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摆在党委和基层组织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将各项管理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是局党建办于6月14日对局属各支部的党费收缴管理知识的培训,明确局属各支部于每月10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收缴当月党费,基本杜绝一次性交纳党费的现象。崇文派出所对党费收缴时间和标准进行立即整改。二是组织分局28名支部书记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增加了党务工作基础知识的相关学习内容。三是分局党委于6月11日、6月14日分两批组织全局民警开展 “重走长征路·固我从警志”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性教育,聚警心、鼓士气、激活力。

12.反馈问题: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不够,选人用人出现偏差。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程序,规范标准,确保选出好干部、用出新气象、形成好导向。一是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紧紧围绕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真实度、准确度、透明度、公认度和满意度。党委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贯彻落实,严格考察审查,坚决杜绝“带病提拔重用”现象;注重干部“选用结合”,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按照“会前准备、讨论表决、形成纪要”程序,严防区域、团伙、腐败等不正之风。二是积极向市局汇报,近期启动人事调整,对重要岗位、同一岗位工作超过8年的进行轮岗;优化班子年龄结构,争取让政治过硬、年轻有为的干部进入班子,于9月4日,提拔刑侦大队大队长伍兵同志任分局副局长。三是积极向市局、区委争取,统筹警力编制,并就政法专项编制问题于10月9日拟写《关于消减政法专项编超编的规划报告》,向区委组织部专题汇报。

(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3.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压实“两个责任”。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二层骨干和全体民警,加强对《准则》《条例》及警纪警规等相关纪律条例学习,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管好队伍。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为依托,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对广大民警工作、生活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予以警示,确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执纪从严,决不心慈手软。三是完善《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落实,分局党委带头谈心谈话,及时关心关注广大党员干部所思所想,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确定不同的谈话方式和主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做到有的放矢,突出谈心谈话的成效。

14.反馈问题:监督管理不明晰。

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外部沟通,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明晰派驻纪检监察管理权限和内部监督责任,将督察工作落实落细。一是与市纪委监委驻市局纪检组、区纪委监委驻政法纪检组沟通协调,明晰区纪委驻政法纪检组对分局监督管理权限。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由分管纪检、政工的局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队伍状况分析研判会,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了《分局考勤管理制度》,督察大队开展专项督察6次,编发督查通报14期,最大限度的降低党员干部、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被“围猎”的风险。三是形成监督合力,在区纪委驻政法纪检组监督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拟于近期成立机关纪委,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针对执法、审批、采购、工程等容易滋生不廉行为环节,加大监督力度,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15.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效:遵循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查漏补缺。一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出台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执行。二是把巡察组反馈清单中指明相关凭证附件缺失材料一一补齐入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对报销凭证不完整的报销资料一律退回,不予报销。三是全局所有车辆用油一律使用加油卡IC充值,不再报销现金加油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一律采用转账、公务卡结算,杜绝现金结算现象发生。四是对虚列的开支情况立即整改,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禁止跨年度报销。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采购行为,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量力而行,量入为出。

16.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出台系列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对分局出台的文件、下发的方案中布置的工作任务要求充耳不闻、我行我素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二是加强派出所建设,制定《永定公安分局派出所建设三年工作计划(2019-2021)》,分局将对条件较差的11个派出所,从2019年开始分三年完成重建和改建,切实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并将派出所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坚决杜绝“形象工程”。原永定公安分局办公楼1986年投入使用后因年久失修,后移交给永定派出所使用无法使用,经报批后予以装修,并于2019年4月15日投入使用。教字垭派出所办公楼建设已于2019年9月18日开工,大坪派出所、沅古坪派出所的土地手续已进入评审、招标状态,大溶溪派出所、西溪坪派出所的征地手续正在办理,大桥派出所、沙堤派出所正在选址过程中。三是制定出台《永定分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八条措施》并坚决推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对分局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并举一反三,通过严格控制会议、精简发文数量、规范宣传报道、狠抓工作落实、改进考核督查、严肃请示报告、深化群众路线、强化民警维权等八条措施的有力推行,强化政治建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彰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力

17.反馈问题:扫黑除恶工作落实不细。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强化担当和斗争精神,主动扛起责任,坚持长效常治,从严督查问效,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战。一是党委会专题研究,提高站位,强力推进。针对线索做到逐项分析,责任分解、任务到人,全警齐心协力。明确重点,强化重点人口、特种行业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督促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实现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扫黑除恶与治乱强基同步推进。二是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压实社区民警和驻村辅警责任,加强入户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坚定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落实落细分局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加大落实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线索滚动摸排、分析研判、举报奖励等四项制度。三是对局属各部门、各所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进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确保局属各部门、所队与分局扫黑办形成合力。做到线索清零,加强自主摸排,核查落实。推行局领导点对点实地督导、“扫黑办”与督察部门联合督查等制度,拧紧责任链条,推动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到位。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我局共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236条,其中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30条,核查率、反馈率、查办率均为100%。

18.反馈问题:执法不公。

整改措施及成效:压实“一岗双责”,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严肃追责问责。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做到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廉政教育向纵深发展。3月4日组织召开全区公安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党委签订了2019年公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二是制定并下发《张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永定区公安机关民生领域相关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查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三是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拓宽发现问题渠道,把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点,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每季度开展全覆盖的执法质量考评,对漠视群众诉求,执法不规范的坚决予以追责,今年以来,共有5起案件因执法过错受到追责,7人被通报批评。

19.反馈问题:社会基层管理治理有欠缺。

整改措施及成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科学化水平。一是优化民警组合,整合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力量,建立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禁毒专业队伍。二是通过一体化合成作战、类案侦查,科学指挥、合成作战、现场勘查、专业研判、分类侦查,提升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活动的精确打击、深度打击。三是通过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实行全新内涵的“打击犯罪新机制”,“以打促防,防打结合”的方式,既能实现为基层派出所减负,不下发任务指标的问题,又能实现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四是强化主责主业,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讲条件,苦干实干。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刑事发案下降,下降率近50%;现行案件破案率连续三年上升,命案连续四年实现全破;今年以来,全区查处涉毒人员568人次,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病残吸毒人员收治率均为1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8220200;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街道永定大道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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