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发文数量“抢眼”不如工作实效“亮眼”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赵婷 编辑:谢航 2020-07-29 11:24:38
 

2016年至2018年,河阴镇党委、政府一年所发各类文件从255份增加到408份,简报从73期增加到118期,机关干部将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撰文发文上。2019年10月15日,河阴镇党委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办文的实质是办事,必要的发文的确可以提高行政效率。但是,当下部分单位买椟还珠,总是以不必要的发文来代替工作落实,与办文的初衷大相径庭。究其原因,还是形式主义的“病毒”仍在发力。对于这种“笔尖上”的形式主义,如不及时根治,则会极大影响到各项工作任务的真正落实,也会助长追求“抢眼”发文数量的不良风气,长此以往,必定是干部备受其苦,群众诟病不止。

追求发文数量不如提高工作质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要看到的是货真价实的成效,而不是日益增长的发文数量。各级单位和部门务必要进一步转变思想,紧紧围绕“实”字做文章,根除“写”出来的形式主义,坚决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发文与干事有效结合起来,优化监督考核办法,将发文数量与工作实效区分开来,真正让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追求亮眼的工作实效上来。

以实用为导向,将发文与干事有效结合起来。在办文与办事相脱节的情况下,即使办文的数量再多,文件词句再华丽,也只会让人生厌。要坚决摒弃“发文多了,就是工作做到位了,上级单位就没话说了,老百姓就满意了”的错误思想,将“实用”二字始终贯穿于办文的整个过程当中。陈云同志曾提出:“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办文更是如此。要深化调研研究,聚焦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发挥文件应有的指导意义,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问题。对于实际工作需求无关,于老百姓解决问题无益的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纪检监察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对发文办会加强动态监测,对出现超发超开苗头的及时预警,真正将办事与办文结合起来。

以实绩为标准,将发文数量与工作实效区分开来。马克思说过: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上级单位在对基层进行考核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树立以工作实绩为唯一标准的风向标,而不是以发文多少、齐全与否“论英雄”。在检查工作时,要坚持去现场看一看实际效果,听一听群众的真实反馈再判定。对于群众反映好的某项工作,即使基层政府没有就这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的红头文件那又如何呢?群众满意就是最重要的加分项。相反,即使下发的文件相当齐全、内容也十分完备,可群众的口碑却是一塌糊涂,考核仍然要被认定为不合格。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让人想尽一切办法去追求亮眼的工作实绩,而不是“抢眼”的发文数量。

不论大事小事,只有始终围绕群众转,才能抓到点上落到实处。办文看似是一件小事,却是关系到党员干部作风的大事。少一些“笔尖上”的形式主义,多一点扎根泥土的真抓实干,才能抓得好当下全面落实“六稳”“六保”的各项工作,才能留得住群众发自内心的笑容和点赞。 (永定区纪委监委 赵婷)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