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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当谣言散布的“传声筒”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王懋 编辑:谢航 2021-03-18 10:38:04
 

郴州市桂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肖某因在“城居医保工会群”中发了一条不实信息,制造谣言,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三湘风纪网)

流丸止于瓯臾,谣言止于智者。信息时代,各种流言蜚语充斥网络,作为信息的接收者和传播者,要多一分清醒、理智和质疑,不轻信盲从、不过度依赖。听到未经证实的信息保持理性,应先暂停一下,或通过求证、核实信息的真伪后再轻触按键。而不是听风就是雨,以无所谓的心态随意 “转转转”,从而成为谣言散发的“帮凶”,混淆视听,招来恐慌。

近年来,各地党员干部因网络行为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2020年初,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慈利县某村主任向某某在微信工作群中(该群500人)发布一条“我县已出现1例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虚假信息,在相关人群中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当天,慈利县公安局对他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鉴于向某某于2018年11月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2月又因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情况,慈利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向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少部分党员干部之所以对扑面而来的谣言“毫不设防”,多是把“微信群”“朋友圈”当作了私人领地,但其实这些平台具有公共空间的属性,传播的谣言经过数次转发后,其信息传播的广度与深度根本无法想象。如果不辨真伪虚实、不加审核查验,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随手转发分享,稍有不慎就会沦为谣言散布的“传声筒”,引发道德舆论的谴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严重的甚至会遭受牢狱之灾。

这与部分党员干部对网络“负面行为”认识不清、把握不准有很大关系。为此,2020年7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就规范我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制定“十条戒律”,划清了网络行为在政治原则、信息传播、守责保密、工作作风等方面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指出哪些行为“不可为”。用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十条戒律”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进一步厘清边界、划清底线、细化举措,既是网络行为的“紧箍咒”,也是网络安全的“防火墙”,对于净化网络环境、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而言,可谓正当其时。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还需谨言慎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明的建设,曾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依法加强新媒体管理,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加清朗”。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与现实社会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纪律约束。切莫信马由缰,任性为之。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要把握好自身定位,坚定政治立场,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立场,绷紧纪律之弦,自觉规范网络空间言论,不信谣,不传谣,遵守“规矩”,传播“正能量”。(慈利县纪委监委 王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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