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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纪委监委:以案件初审机制促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熊春银 编辑:谢航 2022-09-19 10:52:50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这次初审反馈协调会让我们认识到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提升。”在武陵源区纪委监委案件初审反馈协调会上,该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有感而发。

近日,该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向案件审理室报送一起案件案进行初审,在该案的初审反馈协调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对初审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反馈,就相关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此案是该区纪委监委实行案件初审机制后的第一案。

为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案件程序,保证案件质量,促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审查调查与审理的无缝对接,该区纪委监委以“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从今年8月起探索实行案件初审机制,即案件承办部门在审查调查基本结束正式移送审理前5个工作日内,经协管领导同意,报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初审,案件审理部门在收到初审案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定性进行初审,并组织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协管领导召开反馈协调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案件初审明确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对案件审理部门就卷宗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案件承办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初审意见不一致时,需报分管领导召集研判会议研究决定。

“案件承办部门要时刻保持‘赶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每一起移送的案件。下一步,将建立和完善初审阶段的审批报批程序,制作问题清单、交接表格等相关文书,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武陵源区纪委监委 熊春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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