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1分39秒的视频被网民热传。视频中,一名佩戴执法记录仪的年轻交警与一名坐在警车内的交警在争夺一名过往司机的处罚权,视频引起网络热议。该事件发生在河南省南阳北绕城高速入口500米处,涉事的两名警员闫某、王某已被停止执行任务,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
交警的职能本应当是维持交通秩序,处理交通违纪违法行为,而闫某、王某两名警员却有悖于自己的职业身份,争地盘、抢罚单、口出恶言,毫不顾忌自己身为一名警员应有的形象。从两人的对话中我们得知,抢罚单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免受领导老马的责骂。这不禁又让我们哑然失笑,开罚单如何有任务一说?尽管南阳交警部门解释,并没有罚款指标,这只是一种竞赛式的绩效考评。但从根本上讲二者其实并无差别,绩效考评不过是变相的任务要求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可见,该部门的执法制度是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此,我们不免要质疑,这种做法的目的是花样作秀像上级邀功请赏,还是盲目追求成效好炫耀业绩。积极抓交通违规是好事,但如果出发点并不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保证广大公民的交通安全,而是效仿官场的某些不正之风,那必然会带来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两人争执过程中,警车内年长交警对车外年轻交警说:“过去我们在金阳光(罚款),你们也都跑到那里(罚款)。”由此看来,该地交警抢罚单的情况也并非一朝一夕了,其中还有多少类似于闫某、王某这样为抢罚单发生争执的警员?亦或有肢体冲突,甚至更加严重恶劣行为的案例?高压罚款任务之下,交警被逼无奈,为抢罚单“互撕”,这充满讽刺意味的背后,更流露出南阳交警执法部门内部的制度与管理弊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任务。交通执法人员应该本着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负责的原则,履行执法为民的义务,为人民群众建立一个良好稳定的交通秩序,而不是为了所谓任务争抢开罚单。
此次事件的曝光,为我们执法部门及人员敲响了一记警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应当明白其严肃与严谨性。如若南阳相关部门不从根本取消罚单任务的要求,仅给抢罚单的警员停职处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鼎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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