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学老师李某喝完酒,自认为酒气散去,开着车经过株洲大桥,不料被民警查获。面对民警查问,他拒绝抽血,阻挠交警执行公务,经过民警劝说,他才让自己情绪平静下来。李某说,之所以这么激动,是担心他的行为被学校师生们知道。可是,经他这么一闹,全国都晓得了。(10月27日 株洲晚报)
其实,就在检查现场,李某见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检查,既不停车配合检查,还企图逆行逃避检查。当民警将车拦住,打开车窗的一瞬间,闻到车内有很重的酒味。李某拒绝配合酒精测试,对着酒精测试仪也是装样子、不吹气。在递送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时,始终侧着脸、不敢直视民警。守法是道德的底线,这是典型的违法者心虚,道德缺乏的表现。
然而,面对民警欲将其带上警车接受调查,李某竟说:别霸蛮,请关照。在随后的医院抽血检测时,李某又故技重施,和民警发生了冲突,情绪激动的他,拒绝接受抽血,还拳打脚踢,将民警的一台执法记录仪损坏。这些过激的肢体行为,实属法律所不允许的,更是为人师者遵纪守法、率先垂范而所悖。这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师德缺乏的表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法律的敬重,是对生命的敬重。作为一名教育者,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本应该以身作则,为受教育者树立榜样、树立旗帜,即使自己犯法,也理应认罪伏法,改过自新。可李某的上述种种行为,既是对师德的玷污,更是对法律的挑战。
因妨碍执行公务,李某被行政拘留五日。根据相关规定,李某在行政拘留结束后,还将面临酒后驾驶处罚。这是李某应得的惩罚,面对惩罚,李某虽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说是担心该行为传进学校师生及家长耳里,怕影响不好。但李某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不仅损害了教育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还企图扬起遮羞布。试问,守不住底线,能好得住面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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