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临澧通报7起党员干部吸毒涉毒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6-12-14 14:49:59
 

  近期,临澧县通报了7起党员干部吸毒涉毒典型案例。

  1、安福镇水利站工作人员毛宁吸食毒品案。2016年2月20日,毛宁在安福镇九姊村自己准备吸毒工具,采取加热吸食烟雾的方式吸食冰毒。2016年2月26日,临澧县公安局将其抓获,决定对其行政拘留二日。毛宁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四新岗镇四新岗社区原支委成员杨国银吸食毒品案。杨国银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多次吸食毒品。2016年4月28日,杨国银在安福镇恒威华天宾馆吸食毒品被群众举报,5月4日被临澧县公安局抓获,决定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并责令社区戒毒。杨国银受开除党籍处分。

  3、县规划局工作人员高湘吸食毒品案。2016年6月19日,高湘在常德市高山街某酒店内吸食毒品。6月21日,高湘到津市市购买毒品时,被津市市公安民警抓获,并从其身上搜查出少量毒品,津市市公安局给予高湘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高湘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烽火乡观音庵村党员张学林吸食毒品案。2014年12月28日,张学林因吸毒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2016年6月,张学林又三次在安福镇九姊村吸食毒品。7月4日,临澧县公安局决定对张学林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责令社区戒毒。张学林受开除党籍处分。

  5、烽火乡观音庵村党员吴高峰吸食毒品案。2014年7月9日,吴高峰在津市朋友家吸毒,被津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抓获。津市公安局对吴高峰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2013年9月,吴高峰因吸毒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责令社区戒毒。吴高峰受开除党籍处分。

  6、烽火乡原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庞银国吸食毒品案。2013年9月5日下午,烽火乡原龙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庞银国与单绪喜、吴高峰三人在临澧县安福镇华城宾馆620房间赌博,期间,三人采取加热吸食烟雾的方式共同吸食麻古和冰毒,被临澧县公安局民警现场查获。2013年9月6日,临澧县公安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决定对庞银国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庞银国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佘市桥镇歇驾村党员汪奎香非法种植罂粟案。汪奎香非法种植罂粟,县公安局发现后,共拔除即将成熟的罂粟547株。汪奎香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澧县纪委)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