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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天元区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6-12-22 15:18:25
 

  近日,天元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 “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广场社区党员刘立因受贿被判处刑罚的问题。天元区泰山路街道广场社区党员刘立,在担任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方电器设备公司计划采购员和株机公司物流中心机车三组采购主办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其管理的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各项好处费72万元。2016年7月11日,刘立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2016年12月,刘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天元区雷打石镇仙鹅村唐金煌故意伤害被判处刑罚的问题。2014年4月30日,天元区雷打石镇仙鹅村党员唐金煌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2016年12月,唐金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天元区群丰镇高台岭社区罗文兵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的问题。天元区群丰镇高台岭社区党员罗文兵于2014年2月17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2016年12月,罗文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天元区群丰镇栗山社区殷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问题。2015年2月15日,天元区群丰镇栗山社区党员殷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株洲县人民法院以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2016年12月,殷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天元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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