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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7-03-17 10:04:57
 

  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耒阳市三架街道办事处七岭村原党支部委员李伙古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期间,耒阳市惠民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在七岭村征地过程中,先后向时任七岭村支部委员李伙古支付8万元作为群众工作经费。李伙古除以红包形式发放3.6万元给部分村民和开支4700元外,将剩余的39300元占为己有。李伙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2.衡山县东湖镇原园山村村主任廖定良截留、侵占粮补资金问题。廖定良在任园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期间,经村组干部集体决策,将已经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30.88亩耕地作为耕种面积上报,以获取国家粮食补贴,用于村集体的日常开支,从2006年至2015年止,共获取粮食补贴资金25308.36元,廖定良采取少入账的方式从中截留16757.66元。廖定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

  3.常宁市柏坊镇沙水村原支部委员方显初侵占群众集体资金等问题。方显初在任芦井村支部副书记期间,侵占群众山林地租金和林木补偿款32790元,侵占应支付给群众劳务费6200元,侵占应偿还给群众借款10000元,侵占集体资金6680元,共计5567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方显初态度不端正,毫无悔改之意。方显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衡南县近尾洲镇福元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兼出纳唐代社截留惠农资金等问题。唐代社在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惠农资金101146.85元,大部分用于村里修路,个人从中侵占6064.09元;违反政策向农户集资99000元,用于农电改造;违规收取稻田抛荒费14520元,用于村里开支;违规领取2005年至2014年兼职村会计、出纳工资7340元;以他人名义侵占新农村建设资金6000元;侵占水稻保险理赔款11426元;侵占老欠8874.25元。唐代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被追缴,涉嫌犯罪的问题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雁峰区黄茶岭派出所原副所长肖文斌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费问题。肖文斌在办理一盗窃案时,收受贿赂5万元。2015年12月23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判决肖文斌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肖文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已被追缴。(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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