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湖北红安县通过对3年来受处分的358名干部跟踪管理,重新提拔任用或重新使用了27名认错改错、业绩突出的干部,被媒体称为干部管理能上能下的“标志性”建设工程。
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在这砥砺淬炼、大浪淘沙的过程中,许多党员干部因为在政治立场上不坚定、廉洁自律上不规矩、工作作为上不担当、业务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作风上不扎实等问题,有的被免职、降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轻处分,有的被重处分、断崖式降级,2014年,原江西省省委常委赵智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降为科员,连降七级。可以一句话来形容这种巨大的落差:“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孟子曰:“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一个人有过错,人民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但是只要其改过自新,会重新赢得人民的尊重。
我党对党员干部管理一贯宗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于这部分“下”的党员干部要把他们与真正的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区分开来,他们还是我们组织中的一员,还是以同志相称,对于这些“摔倒”的干部管理正成为各级组织面临的新的课题。
有的将这部分群体当成“另类”、“弃儿”、“烫手山芋”,放任自流,不问不管。有的缺乏担当精神,给这些党员干部“贴上烙印”,害怕舆论媒体压力或承担任用风险,转而将他们打入“冷宫”或“永久流放”,不再叙用。有的像电视剧《人民的民义》京州市那样,将下的干部进行“召回”,经过“回炉锻造”,确保生产出人民群众满意的新产品再投入市场。
要让“摔倒”的党员干部有重新上升的空间,须两方着力入手。
一方面下的党员干部不能自暴自弃,要重新认识自己,“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对照问题和不足,及时改正错误,甩下包袱,厚重自我,确保与组织一道勇立潮头、共同前进。如果还是“破罐子破摔”、“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那么结果是“外甥打灯笼找(照)舅(旧)”,注定跟不上前进的脚步,只能被永久淘汰。
另一方面组织上要加强对“下”的党员干部的跟踪教育管理,出台细致的“德勤能绩廉”综合评估考核依据和能“上”的“尚方宝剑”办法。做好“教”“观”“访”“谈”“考”工作,“教”就是及时打通他们思想认识上的“任督二脉”,加强教育改造。“观”就是观察其言行,“访”就是走访其领导、同事和群众,“谈”就是和其座谈,“考”就是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对“摔倒”的干部,如果工作实绩突出、工作作风过硬、廉洁自律要求高、群众满意度高、工作考评好,要给其重新任用的空间,给其上升的途径,可以分情况、阶段性“予以使用”。而对那些不珍惜机会,屡教不改,旧病复发,新错不断的“惯犯”“累犯”,决不能高抬贵手、宽宏大量,要用执纪利器加重处分,直至清除出我们的队伍,净化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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