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郴州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郴州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7-05-07 10:20:05
 

  日前,郴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12月27日至29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欧阳二珠,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科科长邓革佑、副主任科员乐志娟;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李舒婕,副局长王道军、汤自成,工作人员邓建斌共7人先后到郴州市福泉度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泉山庄”)调研温泉水疗门票价格。汝城县发改局局长曹波涌、副局长朱雪球、价格股股长范村妮、监察室主任黄新民、局干部宋涛、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曾利祥和江松等7人先后陪同检查。检查期间,市发改委、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及汝城县发改局14名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检查对象福泉山庄的吃请、温泉水疗、住宿等安排,并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检查结束后,超出标准的住宿费用以及其他各项开支共计4902元由福泉山庄付账。2017年4月,欧阳二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道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李舒婕、汤自成、邓革佑、朱雪球、黄新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范村妮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邓建斌、乐志娟、曾利祥受到诫勉处理,曹波涌、宋涛、江松受到书面检查处理。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