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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函询、谈话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家界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7-12-12 11:57:39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组织纪律,在函询、谈话中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曾文胜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案

  2015年11月3日,市纪委对市中医院原院长曾文胜(副处级)的有关问题进行函询。2015年11月10日,曾文胜向市纪委递交了《关于市纪委监察局谈话函询情况的说明》。在该说明中,曾文胜对组织函询的问题均没有如实说明或作出了虚假说明。2017年6月,曾文胜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二、蔡和忠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案

  2015年11月2日,市纪委向市经投公司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财务总监蔡和忠(副处级)进行函询,要求其就群众举报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11月11日,蔡和忠在函询回复中称“反映不属实,请求组织明查”。2017年5月,蔡和忠接受组织审查以后,经组织教育,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提供的公司股份并获取巨额利益的事实。2017年7月,蔡和忠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三、秦国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案

  2015年上半年,省纪委在查办高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发现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处级退休干部秦国祥涉嫌暗中入股张家界某拍卖公司获取高额利益的线索,并将该线索转给市纪委核查。从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市纪委先后五次找秦国祥谈话核实,秦国祥均予以否认。2016年10月,市纪委对秦国祥立案审查。审查期间,经组织教育,秦交代了上述事实。2016年12月,秦国祥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行为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费待遇。

  四、钟湘、黄兴吉、刘辉、赵海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情况案

  2016年12月30日,网上曝出永定区大庸桥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胡某某酒后死亡的网络舆情。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5日期间,市、区纪委多次向与胡某某同桌饮酒的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钟湘、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兴吉、区林业局原纪检组长刘辉、张家界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党支部书记、主任赵海兵调查相关情况,但四人均不如实说明,直到1月5日永定区委、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出面谈话后才说明事实真相。2017年5月,钟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黄兴吉、刘辉、赵海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函询、谈话是组织掌握、了解情况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对函询和谈话中提出的问题如实答复,是广大党员干部应当遵守的纪律。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以上典型案例为戒,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做对党忠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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