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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通报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慈利县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8-01-04 20:58:14
 

  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教育警示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查处的3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慈利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游永军、文琼、胡开金、唐群华违纪案

  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12时许,游永军、文琼、胡开金、唐琼华等四人相邀在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打“跑胡”。14时许,胡开金因事离开。其余三人继续留下来打“跑胡”。15时40分左右,游永军、文琼、唐群华被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现场查获。胡开金作为该中心副主任,在办公场所打牌,对该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017年11月23日,文琼、唐群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12月11日,游永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慈利县二坊坪镇二溪村村主任李南清违纪案

  2015年11月,李南清在任二溪村村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二溪村村主任)期间,收受二溪村贫困户曾某某一条价款为230元的黄芙蓉王香烟。2017年12月5日,二坊坪镇党委给予李南清警告处分。

  三、慈利县阳和土家族乡九澧村临时党支部书记、工作委员主任李胜利违纪案

  2016年8月,李胜利以其女升学为由在家中操办喜庆事宜,收受115人礼金共计35400元,其中收受本村村民李某某等68名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05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12日,阳和土家族乡党委给予李胜利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件,反映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观念淡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本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努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不断巩固深化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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