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书记,这是我们一行六人中午的伙食费,请你务必收下...”。经过再三推辞,沙堤街道朝阳村赵德钢书记接过了驻区委办纪检组长符华军缴纳的150元伙食费,并如实填写了收款收据。
自2月23日永定区纪委围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核查进行专题部署后,各纪检组全员出动,对扶贫领域疑似有车有房的建档立卡户进行逐户入户检查。2月26日一早,驻区委办纪检组在组长符华军的带领下,深入沙堤开展第二轮核查,通过核对资料、明察暗访、入户走访等方式,集中排查扶贫领域存在的疑似问题线索。因贫困户住处大多偏远,沙堤街道又在进行大范围道路施工,很多地方车辆无法通行,只能沿小路走去贫困户家中。在与武陵源区交界的朝阳村贫困户龚新祥家中核查其疑似拥有私家车的情况后,已经过了饭点,在村委会赵书记一再邀请下,纪检组同志在赵书记家简单吃了个便饭,由此才发生上述纪检干部下乡进村缴纳伙食费的一幕。
2018年1月1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出台《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村(社区)开展公务活动用餐缴纳伙食费的暂行规定》,要求:全市所辖各区、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在乡镇、村(社区)食堂就餐后,必须主动向安排用餐的单位按早餐10元/人,正餐25元/人的标准交纳伙食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身为纪检干部,驻区委办纪检组的同志恪守纪律和规矩,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实际行动践行工作要求,彰显纪检人的先锋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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