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永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与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到干部职工职责的各个方面,实行责任分解,全面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该局在与干部职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进一步建立完善和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特别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时,继续开展“剑指慵懒散,提振精气神”作风建设主题活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该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股室负责人、机关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不重视建章立制,疏于监督检查,致使各股室发生违法违纪或不正之风,按照分工追究其直接或间接的领导责任。对各股室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严重不正之风案件查处不力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除追究责任领导的纪律责任外,年终目标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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