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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永定区纪委监委 编辑:张交通 2018-04-10 17:50:59
 

  近日,永定区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1. 王家坪镇砂子垭村主任兼妇女主任龚兰浓、砂子垭村村委会委员龚勇军平分扶贫产业引导资金问题。2016年1月,砂子垭村主任兼妇女主任龚兰浓在任该村妇女主任期间,与时任该村六品岗组组长的龚勇军共同商议决定将该组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产业引导资金共计11000元平分给该组19户村民,贫困户每户多分200元,剩余16元用于组上日常开支。2017年12月,龚兰浓、龚勇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教字垭镇竹园坪村党支部委员覃正田履职不力,导致扶贫产业引导资金被平分问题。2016年11月,竹园坪村覃家湾联组(共4个村民小组)按实际人口平分5户1.7万元精准扶贫产业引导资金,每人分得42元至45元不等。覃正田作为主持覃家湾联组日常工作的村党支部委员,对上述平分产业引导资金的行为未及时发现未制止。覃正田因在处分影响期内,2017年12月,覃正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教字垭镇宋柳村党支部书记王吉庆履职不力,导致扶贫产业引导资金被平分问题。 2016年11月,宋柳村吕家台组群众将贫困户吕启足的扶贫产业引导资金5000元以联户的形式进行分配,其中:吕和平户790元、吕更生户790元、吕贤祥户790元、吕启足户1190元、宋冬秀户948元、吕贤正户474元、吕吉成户18元(劳务费)。王吉庆作为宋柳村的党支部书记,未及时发现未制止。2017年12月,王吉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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