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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小金库”,源头防范是关键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李乐云 编辑:张交通 2018-11-06 08:54:02
 

  近日 ,常德市鼎城区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德桥镇原乔家岗村先后3次出租或者承包土地给他人使用,所得收入没有按照规定缴入村镇代理专户,而是用于村务开支。(来源:10月29日三湘风纪网)

  经过多年努力,各单位在治理“小金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小金库”的现象仍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惘视法纪。部分干部想方设法设立“小金库”,以便于处理一些不正常的账目及“打点”各种关系甚至“中饱私囊”。二是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认为“小金库”较为普遍,且个人并未侵占,应该无关紧要。三是监管缺失。目前的监督机制尚不健全,无法对“小金库”实现有效的监督。

  “小金库”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破坏党政党风,损坏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易滋生腐败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加大治理力度的同时,关键是要防微杜渐,做好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使其不愿为。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纪教育和道德教育,进一步深化对“小金库”的危害性和危险性的认识,思想上主动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使其不愿为。二是完善制度,使其不能为。根据当前制度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完善机制,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才能使其不能为。三是强化监督,使其不便为。进一步加大内外监督。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增强经费使用透明度,使各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置于群众的监督,使其不便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党员干部时刻要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严于律己,坚守制度底线,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彻底杜绝“小金库”的存在,杜绝“小金库”行为的发生。(桑植县凉水口镇 李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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