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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5起领导干部涉工程项目指挥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家界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8-12-29 08:27:21
 

  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今年查处的5起领导干部涉工程项目指挥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市农委原主任、致公党市委原主委郑文举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工作中贪污受贿问题。2010年3月至2015年5月,郑文举在担任永定区副区长期间,伙同他人(另案处理)以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维港“十字街”项目协调办公室、古人堤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包干工作经费、回迁工作经费,郑文举个人实得20.27万元。2012年和2014年春节前,郑文举利用担任市城区人民广场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次收受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的公司股东郑某现金2万元。此外,郑文举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郑文举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务随案移送。

  2.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原党组成员黄华,市城管局原调研员李远胜,永定区崇文街道办事处原正科级干部李启祚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工作中贪污受贿问题。2010年3月至2018年1月,黄华、李远胜在分别担任维港“十字街”项目协调办主任、常务副主任,古人堤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期间,李启祚在维港“十字街”项目协调办、古人堤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期间,伙同他人以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包干工作经费、回迁工作经费,黄华个人实得34.37万元,李远胜个人实得36.97万元,李启祚个人实得34.57万元。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发建设“十字街”项目和“御景湾”项目的征地拆迁、规划调整、报建评审、垫资补偿、安置回迁等工作中为某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该公司财物,黄华收受人民币20.5万元、美元3000元,李远胜收受人民币69.1万元,李启祚收受人民币71.25万元。2018年7月,黄华、李启祚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远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处理,三人违纪违法所得均被收缴,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务随案移送。

  3.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杨勇在项目指挥部违规列支现金用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问题。2015年春节前,杨勇在担任永定区永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兼南门口特色街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安排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某从指挥部工作经费中预支3万元现金交给自己。之后,杨勇将这3万元中的2.1万元用于春节期间个人拜年等开支;另外0.9万元用于宴请南门口特色街区指挥部工作人员、给时任永定区副区长郑某(已另案处理)送红包等支出。2018年12月,杨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主动上缴。

  4.市信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宏升(副处级试用期)将指挥部工作经费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7月,郭宏升在担任永定区永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兼南门口特色街区建设项目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共花费公款12.63万元。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郭宏升安排指挥部出纳李某从指挥部工作经费中预支现金21.15万元,违规发放给指挥部各管理人员,其中郭宏升本人领取2.64万元。2018年12月,郭宏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按正科级安排工作。

  5.武陵源区文风土地收储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毛万福、袁明刚,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邓学贤、赵文学违规接受拆迁户吃请,并在工作日午餐违规饮酒等问题。2018年3月1日(星期四),毛万福、袁明刚、邓学贤(非中共党员)、赵文学应索溪峪街道文风路社区委员、妇女主任邓海霞(已另案处理)的邀请,于当日中午12时左右在拆迁户邓某某(邓海霞之父)家中接受吃请并饮酒。2018年4月,毛万福、袁明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学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赵文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案例说明,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少数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无视党的纪律,打政策“擦边球”,钻制度漏洞,私分公款、收受贿赂、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发放补助奖金、违规接受吃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项目指挥部的管理,教育领导干部要遵纪守法,廉洁履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全市各类项目指挥部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问题要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涉项目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守规矩,通过以上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张家界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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