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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张交通 2019-02-19 09:15:0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2月1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专项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主任郑朝霞向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荣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组长刘三阳、副组长李湘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刘三阳同志代表市委巡察组向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郑朝霞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有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三阳指出,市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党组能够担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坚持“破网打伞”主攻方向,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43件155人,提起公诉16件79人,先后依法办理了省挂牌督办的“4.16”专案、“6.11”专案等重点案件,扫黑除恶第一阶段的工作初见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站位不够高,组织动员不够有力;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压实不到位;检察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工作短板突出,“破网打伞”成效不佳等问题。

  刘三阳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要强化组织保证。市检察院党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做到思想统一,上下一心,全市“一盘棋”。三要查漏补缺强督导。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考核工作机制。四要强化办案指导,严格落实“一案三查”。

  郑朝霞指出,市检察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刻剖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件件要落实、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刘有仁表示,一要全面认领问题,坚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院党组坚决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责任落地落细。二要坚持务实作风,逐项抓好问题整改。三要坚持铁的纪律,持续强化跟踪督办问责。四要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以此次巡察为新的起点,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意见和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的新动力,切实转化好、运用好、拓展好巡察成果。

  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负责同志、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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