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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生态扶贫领域违纪典型问题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9-04-25 18:15:23
 

  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公职人员在生态扶贫领域违纪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代春桃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10月,永定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成立了以代春桃为组长的农业产业扶贫奖扶项目验收组,验收组在对其弟弟代某平、代某华等联合成立的某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马铃薯基地发展奖扶验收后,代春桃未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擅自超标准、超额度对该合作社奖扶22.5万元。2018年12月,代春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定区纪委已责成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追回超标准、超额度奖扶资金22.5万元。

  2.慈利县通津铺镇林业站原站长周乃军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6月,周乃军为完成县林业局下达给林业站的育林基金征收任务,在该镇苗山村不符合征收育林基金条件的情况下,要求苗山村以缴纳育林基金的名义支持资金1万元,同时给村级财务开具了育林基金征收发票,并将此款缴入慈利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用账户。2017年12月,周乃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1万元资金追缴退回至苗山村村账。

  3.桑植县原林权办副主任刘海洲、原西莲乡副乡长郭星阳、原西莲乡林站站长官兆勇工作失职问题。2006年8月,桑植县原西莲乡月岩村村民向某某租赁了该乡金竹村实施退耕还林的卓家垭和草罗大山共1844亩山林,租赁期限为2006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并办理了林权证。2009年,桑植县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竹村4个组共39户农户提交了向某某已办理林权证的卓家垭和草罗大山林地中的1791.4亩林地换发林权证申请,并取得林权证。刘海洲、郭星阳、官兆勇在换发证过程中未严格进行审核,失职失责,导致出现“一地两证”,违反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一地一证”原则,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刘海洲、郭星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官兆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公职人员在生态扶贫领域优亲厚友、违规收费、工作失职等问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公开曝光力度,对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有偏差、侵害群众利益、作风不扎实、部门监管职责缺失等问题,要严肃处理、精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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