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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中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张交通 2019-04-29 17:42:2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市委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月1日,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巡察组2月1日向中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当天就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整改步骤、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确定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协调和督办工作,目前6个方面18个问题,我们已经全部整改到位,下步将继续深化整改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责任层层弱化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每次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班子“一岗双责”和巡察整改领导责任,突显党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体地位及决策、执行力。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安排专人及时接收处理党委和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决策部署,上传下达,强化督查督办,加强督导问责,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月第四周召开会议,梳理、督查落实党委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3.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未将民商、行政审判及执行等部门及相关人员纳入,干警参与面较窄的问题。

  整改情况:2月份已调整充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所有内设机构都纳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向院扫黑办报送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已建立领导小组学习培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协调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

  4.关于学习培训不够深入,扫黑除恶基本知识学习欠深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知识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理论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省、市扫黑除恶推进会议精神的学习培训,确定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每周五下午半天时间为集中学习培训时间;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强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讨论扫黑除恶最新精神;平时随时收集专项斗争知识点分享在院机关工作微信群和全市刑事审判工作微信群,督促干警开展自学。

  5.关于部分干警开展专项斗争主动性不强,热情不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把扫黑除恶案件等同于一般刑事案件办理,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思践悟、知行合一;通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和刑事审判团队工作会议及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充分认识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特殊性质,提高涉黑恶案件政治敏感性,从严从快审判涉黑恶案件,保证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对于超审限审判的,严肃问责;建立了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通报制度,通过督导通报,提高办案效率。

  (二)宣传发动不够,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方面

  6.关于宣传发动方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中院和各区县法院均加强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制定了具体宣传措施机制,充分利用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媒体记者旁听案件庭审等举措,结合“送法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永定区法院制作了专题短片,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集中发布信息,扩大扫黑除恶打击影响。

  7.关于法院网站未设扫黑除恶宣传专栏的问题。

  整改情况:3月份已经与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信息中心联系,获取技术支持,设置和开通了扫黑除恶宣传专栏。

  8.关于未对打击的涉黑恶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和报道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院扫黑办牵头,对于已起诉至区县法院的涉黑恶案件及时跟进,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的同时,指导区县法院深刻剖析涉黑恶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发现有涉“保护伞”线索的,坚决及时移送;对于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参与旁听,对涉黑恶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积极向有关新闻媒体投放、宣传重大涉恶案件庭审稿件,截止目前各类平台累计采用74篇;适时组织各区县法院进行集中宣判,以扩大宣传效果,扫黑办将永定区法院审理的邬林锦等11人涉恶案件确定为典型案例,参加省高院2月26日全省黑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9.关于联系点指导工作不深入,群众知晓率较低,宣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传专栏,印制了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条幅;每月进行一次走访、座谈联系点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精神和知识,了解、挖掘、摸排和移送相关线索;督导基层人民法庭宣传扫黑除恶工作;4月2日,市法院组织在建扶村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讲会,院领导与刑事审判法官为村民宣讲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另外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讲,村里强揽工程、拦路阻工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深入基层不够,线索摸排方式简单方面

  10.关于深入基层不够,线索摸排方式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点领导坚持每月到基层法院督导,各区县法院利用巡回审判和人民法庭利用乡镇赶集或庭审,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精神,收集了解群众反映的涉黑恶线索,及时移送给公安机关或区县扫黑办;督促各区县法院按照上级要求,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方便群众举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两个月深入四个区县法院调研一次,了解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推行二审案件一案一评制度,及时发现涉黑恶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

  11.关于系统内发现和移送“保护伞”问题线索力度不够,对行业管理和监管漏洞提出司法建议方面尚未实现零的突破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深化“整风肃纪”纪律建设年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对涉黑恶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自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线索移送机制,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区县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摸排是否涉及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及时移送;审管办将于2019年3至9月组织力量清查全市两级法院积案、复查申诉案件,串并个案,深挖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依法提出司法建议,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清空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建立考核机制,将司法建议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四)办案效率有待提高,没有形成打击合力方面

  12.关于法院内部协作配合不紧密,扫黑办人员以刑事审判团队为主,民商、行政审判等部门参与度不高,挖掘黑恶势力违反犯罪线索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打击合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调整充实了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民商事、行政审判及执行等所有内设机构都纳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机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向院扫黑办报送部门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推行了二审案件一案一评制度,审理刑事、民商事、行政二审案件时,均要审查是否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的第四周召开碰头会,梳理当月工作中挖掘黑恶势力线索情况,摸排移送。通过上述措施,相互配合,增强了打击合力。

  (五)业务督导有待加强方面

  13.关于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联动较少,没有规范、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法院安排专人指导公安机关对涉黑恶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安排司法技术室负责人指导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外委托鉴定事项和涉及民事纠纷的涉案资产的托管工作;对常规案件,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两个月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接沟通协调一次,对重大涉黑恶案件,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随时与公安、检察机关对接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打击合力。

  14.关于没有较好的对涉黑恶案件依法从严优先办理,黑恶案件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重大案件办理机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审判团队,将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团队,参与办案;强化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涉黑恶案件政治敏感性,从严从快审判涉黑恶案件,截止目前,一审审结20件64人,结案率89.6%,高于全省法院平均结案率,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判处罚金467.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00.37万元,二审审结6件24人,结案率100%,处于全省第一梯队,全部维持一审判决;建立涉黑恶案件办理进度通报制度,通过督导通报,提高办案效率。

  15.关于对区县法院扫黑除恶工作业务督导和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联点包院机制,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区县法院实行联点包院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指导联系一家区县法院,每个月第四周下基层法院督查扫黑除恶工作,对每次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推行二审案件一案一评措施,加强指导力度;督促区县法院开展落实2018年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再学习培训活动的督查,并每月督查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区县法院通报批评。

  (六)队伍建设亟待强化方面

  16.关于全市法院系统队伍建设不力,纪律建设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2月22日院党组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绷紧“拒腐防变”弦;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17.关于在吸取田清胜、覃遵月、李京、曾宪忠、龙期斌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方面,警示教育不够,延伸调查好摸排违纪违法线索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月份院党组再次深刻剖析了田清胜、覃遵月、李京、曾宪忠、龙期斌等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达到教育干警目的;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各支部利用党日活动,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支部讨论、撰写学习感受,促使全体干警深刻吸取反面典型说违纪违法案例教训,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18.关于两级法院干警长期参与民间借贷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纪检监察室组织全体干警如实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参与民间借贷情况,限期自行终止,逾期一经发现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对于整改完毕的问题,市中院党组将持续关注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已经落实的措施,建立健全的制度,院党组将长期坚持;对于在整改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中院党组将及时研究对策加以解决;对于广大干部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市中院将认真研究、及时回应,充分吸收到整改过程中,直至取得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4-8283830;邮寄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永定大道旁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邮箱:zjjfyjc@163.com。 (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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