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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张交通 2019-06-20 17:55:15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6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刘小平主持召开与市公安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冲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小平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黄翔主持巡察进驻动员会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唐智俊及有关同志,市监委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全体同志,市公安局在家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成员和一大队、二大队主要领导,局机关全体民警,近三年内市局机关退休的民警参加会议。

  刘小平强调,市公安局党委及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到实处。要坚守政治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要落实政治责任,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张冲指出,巡察工作是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式。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围绕“四个聚焦”,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巡察任务。

  黄翔代表市公安局党委表示,将积极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开展有关巡察工作。同时作出表态,市公安局党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精心组织、严明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坚持立行立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抓好巡察整改,强化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强力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换,全力推动各项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公安局工作一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6月18日至7月3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7774498005,邮政信箱:张家界市第115号信箱,电子邮箱:17774498005@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截止7月25日)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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