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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纪委通报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张家界市纪委 编辑:谢航 2020-07-24 11:05:01
 

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年来查处的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康春风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康春风在担任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期间,利用手中职权,在负责管理市技校新校区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增加工程量、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受贿罪。康春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康春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7月,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张家界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南书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

2011年至2017年,张南书在担任张家界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通过打招呼、指定代理公司等方式帮助他人获得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项目,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湖南中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骆某等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张南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张南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20年6月,骆某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永定区发改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欧跃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

2011年至2014年,欧跃元在担任永定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小农水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水治理工程、供水工程等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验收、资金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骆某等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欧跃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欧跃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武陵源区原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山红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

2011年至2013年,郑山红在担任武陵源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武陵源区沙坪施家落安置区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为建筑商人匡时给负责招投标的相关人员打招呼,匡时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以湖南奉天建设公司的名义中标该项目第一标段。郑山红收受匡时财物,数额巨大,犯受贿罪。郑山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郑山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4月,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2019年6月,匡时因犯行贿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5.武陵源区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昌雄违规插手工程、干预工程招投标问题

2008年至2012年,邓昌雄在担任武陵源区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用地拆迁、招投标、施工环境协调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受贿罪。邓昌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1月,邓昌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8年4月,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通报指出

康春风、张南书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在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资金支付等环节为他人谋取私利,索贿受贿,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最终均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广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通报强调

要加强教育,警钟长鸣。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政治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守纪、走正门正道光荣,违规违纪、走旁门左道可耻的观念,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要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抓好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管理,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打破形形色色的潜规则,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用起来、严起来,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还工程建设领域一方“净土”。

要重拳出击,坚决惩治。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评标专家。重点查处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分包、围猎评委等典型案件,形成“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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