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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永定区:强化巡察整改督查,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永定区委巡察办 编辑:谢航 2020-11-09 17:01:44
 

“2020年8月31日,沙堤街道办事处龚世英家的卫生厕所已改造完工;2020年9月10日,谢家垭乡高坪等四个村24万余元生态公益林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此时距离永定区委巡察整改督察组现场督查,仅过去了10天,但整改成效“收获满满”。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动真碰硬,这是永定区委释放出巡察整改责任“再压实”的强烈信号,通过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督查,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力有效推动巡察监督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紧盯目标,明确“督查谁”。深知“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区委紧压整改责任,将巡察整改与常规巡察同安排、同落实。从七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开始,每轮巡察启动时同步授权成立巡察整改督查组。一是对上一轮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办,看“一把手”是否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是否齐全,看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是否深入查摆;二是对上上轮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看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三是对历轮督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党组织进行“再督查”,看整改是否强化落实、巩固提升。七届区委已巡察的80个单位党组织,共督查67个,督查覆盖率达到84%,反馈的1847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5%,切实将巡察整改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紧盯问题,明确“怎样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巡察反馈问题为依据,督促单位党组织及时研究部署、认真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下沉一线跟进指导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区委明确整改督查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巡察办统筹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配合。督查组通过“三不一直”方式,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要单位安排车辆和人员,直奔问题整改现场,面对面问实情访民意。重点督查巡察反馈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责任是否得到追究,机制是否得到健全。在实地掌握整改情况基础上,再与单位一一对账,及时纠正少数单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姿态”。自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共走访村居(社区)150余个,深入农户240余户,座谈400余人次,查阅会议记录、党建手册、财务凭证、帮扶台账等资料320多本,各单位整改材料140多册,通过明查暗访与督查指导相结合,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

紧盯责任,明确“如何改”。坚持分类指导,是谁的问题就由谁解决,是什么问题就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就督查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通报会、约谈会,对督查发现整改未到位的问题予以现场交办,明确再一次给予1个月时间限期整改。在“再督查”中,对限期内能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挂账到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对象严肃追责问责,该免职的免职,该调离的调离;对确属限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列出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确属自身无法单独完成整改的,要作出书面报告,提请相关部门协同整改,做到“乡村吹哨、部门报到”。综合前期督查实效,区委巡察整改督查组形成督查报告4个,督促整改到位问题650个,交办督办函19份,督促“再整改”问题90个,汇总报告共性问题7类45个,移交纪委重点人问题10人,对68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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