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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6-12-19 10:22:22
 

  近日,新邵县纪委通报了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新邵县严塘镇夏家村违规使用“春风行动”款案。2013年3月,严塘镇夏家村违规将1.5万元“春风行动”慰问金拨付给驻地私企棠溪生态园,其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构成失职错误。2016年7月20日,该村村支部书记夏明章、村主任兼会计邓祖民、计生专干兼出纳陈桂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邵县小塘镇黄土居委会主任何佐国违规将其父亲纳入扶贫人员管理系统案。2016年6月何佐国为了能够争取到危房改造的指标,隐瞒与何立成的父子关系,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父亲何立成纳入扶贫人员管理系统。其行为已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2016年9月6日,何佐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邵县酿溪镇禾树村原支部书记陈玉元挪用村级集体资金案。陈玉元任禾树村支部书记期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其作为村支部书记直接经手村级财务现金管理,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4万余元。陈玉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新邵县严塘镇坳背村原村主任何江新等三人贪污案。2010年,何江新、邓步云、何跃平三人在担任严塘镇坳背村村主任、专干、会计期间,利用协助高速公路指挥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便利条件,虚报征地补偿款,伙同他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72603元;何江新、何跃平以重复报账的方式套取高速公路配套工程款5万元。何江新、邓步云、何跃平等三人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5、新邵县新田铺镇射虎塘村村主任兼会计李高峰虚报冒领移民后扶资金案。李高峰在2007年至2016年担任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彭祖述的名义冒领移民后扶资金6278元(实领1550)元;利用其妻身份虚报冒领移民后扶资金6150元。李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会计职务,按程序辞去其村主任职务。 (新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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