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嘉禾县通报4起党员干部“违规用权”典型案件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张交通 2017-06-27 08:58:24
 

  近日,嘉禾县纪委对4起党员干部“违规用权”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佚滥用职权案。2016年5月,时任嘉禾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佚应朋友李某的请求,向基层公安派出所办案人员打招呼,为违法嫌疑人李某说情,李某因此受到从轻处罚。此外,肖佚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2017年4月17日,肖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全文胜帮助伪造证据、玩忽职守案。2012年至2013年期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全文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帮助刑事案件被告人伪造证据;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全文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4月13日,全文胜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和玩忽职守罪,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3、县公安局车头派出所原教导员李攀帮助伪造证据案。2013年下半年,时任嘉禾县公安局车头派出所教导员李攀应时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全文胜的请求,违规在全文胜提供的关于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虚假《补充说明》上签名。李攀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免予刑事处罚。2017年4月18日,李攀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4、县司法局干部雷建华伪造证据案。2013年下半年,嘉禾县司法局干部雷建华被指派为被告人李某辩护律师,诉讼过程中,雷建华应被告人李某之母文某的请求,伪造了关于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补充说明》,企图让李某得到从轻处罚。雷建华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犯伪造证据罪,免予刑事处罚。2017年4月17日,雷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办事员安排工作。(嘉禾县纪委)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