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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通报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张交通 2017-07-24 11:44:55
 

  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永定区三家馆乡林业站原站长余海宾滥用职权案。2015年8月,余海宾以预收育林基金的名义,先后向木材商罗某某和胡某某共收取人民币7000元,明知罗某某、胡某某无采伐林木许可证仍同意其滥伐林木,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且在永定区森林公安分局调查滥伐林木行为时,安排他人伪造行政处罚卷宗。2016年12月19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余海宾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该判决现已生效。2017年6月,余海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永定区就业局工作人员田林违反群众纪律案。2014年5月至6月期间,田林利用职务之便,以为他人办理小额贴息担保贷款或在银行帮人降低贷款利息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并骗取服务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并大肆透支,用于赌博、娱乐和还债,因无法按时还款,致使银行上门催款,服务对象发现后到区就业局上访。2017年1月,田林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武陵源区中湖乡原青龙垭村党支部书记熊青文违反廉洁纪律案。熊青文身为共产党员,中湖乡原青龙垭村党支部书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红包礼金20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扶贫资金8900元,对套取项目资金53808元,设立“小金库”的事实,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4月,熊青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武陵源区中湖乡原青龙垭村报账员熊云霞违反廉洁纪律案。熊云霞身为共产党员,中湖乡原青龙垭村报账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扶贫资金3500元;对套取项目资金53808元,设立“小金库”的事实,负直接责任。2017年4月,熊云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慈利县赵家岗土家族乡双新村党支部书记李举明违反群众纪律,扣留群众款物案。2017年1月,李举明与村干部赵某娥、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对象赵某一起,从赵某“一卡通”帐户取出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现金4万元。之后,李举明安排赵某娥暂时保管1万元现金,待赵某搬入新家后再付给他。因有人举报,赵某娥于2017年4月18日将其保管的1万元现金交给赵某。2017年6月,李举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慈利县赵家岗土家族乡双新村党支部委员赵菊娥违反群众纪律,扣留群众款物案。2017年1月,赵菊娥与村支部书记李某、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对象赵某一起,从赵某“一卡通”帐户取出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现金4万元。之后,李某安排赵菊娥暂时保管其中1万元现金,待赵某搬入新家后再支付给他。因有人举报,赵菊娥于2017年4月18日将保管的1万元现金交给赵某。2017年6月,赵菊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桑植县空壳树乡罗家坪村原党支部原书记肖云荣违反廉洁纪律案。2015年10月,肖云荣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将空壳树乡民政所分配给罗家坪村的其中一个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指标,私自以其女儿彭肖潇(非农业家庭户口)的名义申报。2015年12月,肖云荣获得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实际并未建房。2016年6月3日,肖云荣上交违纪所得25000元。2016年11月,肖云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下坪村临时党支部原副书记王贞波违反群众纪律案。2014年初,原天星山林场唐家山村民陈玉书被评定为特困危房改造户。2014年12月30日,拨付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至陈玉书母亲阙莲香一卡通账户。2015年1月14日,王贞波取得阙莲香一卡通存折后取出现金26500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低保资金1500元。王贞波交给阙莲香女儿陈美元11500元,并告知陈玉书等人危房改造资金为10000元,之后将剩余的15000元占为己有。2016年8月23日,王贞波将其侵占的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上交芙蓉桥白族乡财政所。2016年12月,王贞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务、虚报冒领、谋取私利等方面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深入自查自纠,认真摸排问题线索,从源头做好预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加强督查巡查,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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