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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永定区纪委 编辑:张交通 2017-08-29 17:48:24
 

  近日,永定区纪委通报了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永定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原主任科员陈渊违反廉洁纪律案。2008年至2017年,陈渊先后在区科技局、区蔬菜办、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等单位任职期间,假借他人名义,违规经商办企业,为自己所办企业谋取利益;虚报养殖项目骗取国家专项资金。 2017年6月8日,陈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永定区三家馆乡林业站原站长余海宾滥用职权案。2015年,余海宾在任林业站站长期间,以预收育林基金的名义,先后向木材商罗某和胡某共收取人民币7000元;明知罗某、胡某无采伐林木许可证仍同意其滥伐林木,致使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且在森林公安部门调查滥伐林木行为时,安排他人伪造行政处罚卷宗。2016年12月19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余海宾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6月23日,余海宾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永定区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田林违反群众纪律案。2014年,田林以为他人办理小额贴息担保贷款或在银行帮人降低贷款利息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骗取服务对象身份证复印件,用虚假收入证明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并大肆透支,用于赌博、娱乐和还债。2017年1月16日,田林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永定区王家坪镇砂子垭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旭廷虚报农开项目资金案。2014年至2015年,张旭廷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采用虚假手段套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9万元,补贴资金1.8万元。2017年4月5日,张旭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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