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巡察反馈】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永定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编辑:张交通 2018-07-18 11:12:3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8年7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永定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易中军同志向永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永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苏振对永定区法院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3日至5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永定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易中军指出,2013年以来,永定区法院党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尽责,坚持公正司法,加强自身建设,为永定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的政治建设上存在贯彻上级规定不到位、执行工作推动不力、“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好、办案质量有待提高、班子凝聚力不强;党的思想建设上存在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全面、态度不够端正;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制度不够完善、党组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用人机制不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奖金发放不规范、公出报销不规范、发放补助救助不规范、公款购买个人物品、公务接待不规范、办公用房超标、公务用车不规范;“四风”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执行廉洁纪律不严、执行工作纪律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易中军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二是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促进义务工作发展;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是加大执纪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五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

  永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苏振指出,永定区法院党组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做到知错就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彭军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客观评价了永定区法院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中肯地指出了在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永定区法院把了脉、会了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永定区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牢记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永定区法院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永定区法院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会后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同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永定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六巡察组有关成员陈克春、孟军、周勇、唐永新、永定区巡察办主任谭建新、永定区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永定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