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家便宜不能沾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杨国崔 编辑:张交通 2018-10-08 18:05:29
 

  近日,常德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对违规发放购物卡、虚列开支、违规接受吃请、工作日违规饮酒、违规公款送礼、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超标准开支工会经费的违纪违规者作出了严肃处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9月28日三湘风纪网)

  公款姓公,决不允许损公肥私,反腐败旗帜十分鲜明。以上通报的违纪典型问题,再次表明,公私必须分明,公家的便宜不能沾。这也向有沾公家便宜习惯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既是党员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也是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自觉保持和发扬党的这一优良传统。然而,在当前全党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的形势下,仍然还是有少数党员干部对此不屑一顾,我行我素,认为公家的便宜不沾白不沾,有的是明目张胆沾,有的是变着法子沾。等到受到党政纪处分后才后悔不已:原来公家的便宜真的不能沾。

  党员干部沾公家的便宜,败坏的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伤害的是自己的政治前程,是实实在在的害人害已。让党员干部做到始终不沾公家的便宜,还须要不断加大教育管理和惩处警示的力度。

  必须加大公款公物的管理力度,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杜绝支出的随意性,不给沾公家便宜的人有可趁之机。各单位财务人员要做到认真审核把关,对不该挪用的资金,不该发放的钱物,要敢于说不。

  必须加大对公款公物支出情况的检查力度,绷紧财务人员严管支出的弦。对检查出来沾公家便宜的情况及时通报曝光,通过揭短亮丑、严肃处理,给违纪者来个当头一棒,给正想着沾公家便宜的人猛喝一声。

  必须加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力度。要让党员干部认识到沾公家便宜的行为是可耻的行为。改变这种可耻的行为习惯,党员干部既要自律,也要靠他律,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管理。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员干部最好的他律方式。

  “公义不亏于上,私行不失于下。”任何时候,党员干部都要公私分明,做到上不违国法,下不损民利。任何时候都要记得,沾公家便宜的行为可耻,沾公家便宜的行为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澧源镇纪委副书记 杨国崔)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