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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可妄为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谷丽 编辑:张交通 2018-10-29 16:57:34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但近期,“有权妄为”的反面典型并不少。

  10月26日,三湘风纪微信平台上,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行贿典型案例:湖南省恒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林慧、安徽润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生、湖南依易云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月席、湖南腾宇称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彭鸽等4人立案调因涉嫌行贿及其他违纪问题被查。

  行贿的另一面是受贿,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都有一个共同点,林慧等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或寻求庇护、逃避法律追究,多次向公安、税务、公路等部门相关公职人员行贿,可恨的是竟还有胆大包天的公职人员置党纪法规不顾,滥用手中权力,为林慧等人行方便,开绿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产生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影响,等待这些人的也终将是党纪法规的惩罚。

  前段时间,网络上一则“女教师让学生罚站被派出所关7小时”的帖子成为社会热点,据报道“10月16日上午8点多,株洲县育红小学三年级某班27岁何姓女教师被该县渌口镇派出所几个警察直接从教室带走,在审讯室里被关了7个多小时,下午3点左右才被放出”。而事情的起因是,班里的一个女孩因为迟到,该老师让她在教室前面站了几分钟。罚站女学生很快通过电话联系到家长,孩子爸爸(渌口镇派出所副所长)带着警察到学校将女教师带到派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然而,在这位副所长这儿,人民警察用来维护社会稳定的公权力,竟变成了其报私仇、泄私愤的“私权力”,可悲可叹!

  有权妄为折射出部分公职人员理想信念缺失。作为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由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出现严重偏差,忘记了手中的权利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意识淡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占了上风,为了满足贪婪的私欲,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将权利商品化、搞权钱交易,损公肥己,最终沦为人民的“阶下囚”。

  有权妄为折射出部分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举头三尺有纲纪”,十八大以来,各地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信心得到极大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然而,党内纪律观念淡薄、不守规矩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视党纪党规,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纪律和规矩之上,利用公权搞利益输送,假公济私,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作为掌握公权力的“关键少数”,要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做到依规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权和责的关系。( 桑植县马合口白族乡纪委 谷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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