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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条例》有感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李玲 编辑:张交通 2018-10-31 16:46:25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我县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学习新《条例》的热潮,形成了良好的氛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为了能更好地贯彻党在新时期的精神,更好地开展工作,并约束自己的行为,我认真学习了新《条例》,有以下几点感受:

  要知敬畏。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的法规。它的修订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知敬畏,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深化认识,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新《条例》。

  要存戒惧。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5年修订之后,我们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存戒惧。纪律是党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此次修订《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要守底线。学习新《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目的在于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带领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日常自我管理,要守底线,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举止。在学习中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坚持一切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中要甘为清贫,自觉摈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桑植县纪委监委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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