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后,各行各业陆续返岗复工。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线上招聘、劳务协作、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为广大农民工在疫情期间及时顺利返岗复工提供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市就业服务系统防控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每人分别联系、指导1个区县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工作。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转发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省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张家界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转发<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加强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过市、县(区)、办事处(乡镇)、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发布《致全市返岗劳动者一封信》,对返岗注意事项、招聘信息发布、线上技能培训等广大劳动者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告知,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
全面摸排底数,做好防疫提醒
依托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对张家界市籍在湖北省内各城市务工人员已返乡和未返乡状态的摸底排查。据统计,全市在湖北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共计385人(其中:在武汉市就业226人)。我局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及上门走访等方式已核实381人,另有4人无法取得联系。春节前返张307人,已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采取了防护措施。未返张74人(当前仍在湖北务工44人,前往其他地方务工30人),我局采取电话跟踪方式督促其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创新服务方式,推行“线上招聘”
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集中开展线上岗位发布、互联网招聘、远程面试、岗位匹配推送等线上求职招聘对接服务,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自正月初五开始,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采用电话、微信、 QQ等方式,联系本市142家用人单位,市外13家用人单位,收集用工岗位5638个。同时将市区县人社部门联系的398个招聘单位,30586个招聘岗位,在张家界人力资源服务网和张家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两个供求职平台上发布。在张家界电视台、张家界日报上发布公告,推广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两个招聘平台,并于2月5日在网上培训区县就业服务中心、乡镇劳保站工作人员及村劳务经纪人,熟悉招聘平台的使用方法,指导求职人员网上发布求职信息,网上选择就业岗位,实现用工双向选择。永定区利用“永定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信息,借助“天门清风”微信群,推送APP招聘信息网页,宣传95家本地企业和177家外地企业的招聘信息;武陵源区利用区人社信息网、就业服务群等线上平台,进行网上招聘;桑植县依托已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就业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和农民工等有序招聘求职,多种渠道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要;慈利县通过“慈利人社”、“慈利就业”微信公众号,“县就业扶贫工作群”、“县乡镇劳务经纪人工作群”等微信群,发布招聘信息,实现疫情期间网络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
线上招聘活动以来,全市共发布招聘企业773家,其中:本地企业334家,省内招聘企业205家,省外招聘企业234家。累计提供各类招聘岗位36054个。尤其是对湖南省12重点防疫物质生产企业招聘岗位信息进行重点发布,对于应聘人员,全市就业服务部门将集中输送到用工企业。
加强劳务对接,力争“无缝”服务
利用现有的全市12个省内外劳务协作基地、23个国家、省、市级就业扶贫基地、609名农村劳务经济人队伍,积极开展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视频面试互动,满足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无缝对接,及时跟进更新用工需求,指导农民工有序返岗就业。目前桑植县正在配合雨花区搞好宣传发动,会同解放军3303工厂技工学校(武汉市)及时做好桑植籍学生返桑摸底排查及相关防控工作,暂未出现感染情况。
正面宣传政策,维护返岗人员权益
组织宣传工伤、社保、劳动关系等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开辟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绿色通道,及时对接,简化程序。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普及“掌上社保”服务,最大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积极推动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凡未享受过交通补贴的建档立卡户,转移省外、省内市外、市内县区外就业分别给予400元、200元、1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可提出缓缴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按规定延缓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等业务,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足额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落实稳岗补贴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督促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工休报酬。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适时延长劳动仲裁时效。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加强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凡是因受疫情影响的本市企业,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后续跟踪,开展“不打烊”的就业服务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企业复工人员返岗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及时统计返乡及节后外出农民工人数,全面了解全市各企业省外人员就业数、复工后预计缺工数等信息,统计详尽,定时更新,促进就业供需精准匹配;同时要求服务窗口严格按要求对服务场所进行消毒,保持良好通风,对进出大厅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切实做好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确保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 阅读上一篇
♦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