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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面前不存在“功过相抵”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杨玥妙楠 编辑:谢航 2021-02-02 09:12:30
 

1月29日消息,针对赖小民案,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复核确认,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当日被依法执行死刑。(来源:三湘风纪网)

功过不能相抵,纪律面前没有“特殊人”。在艰苦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刘青山、张子善没有屈服于凶恶的敌人和险恶的斗争环境,还曾建立过功绩。但是,他们却在全国胜利两年多的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侵蚀和引诱,蜕化变质,因贪污被判死刑。当今社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实体经济的血脉。赖小民全然不顾给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造成巨大危害,给实体经济造成巨大冲击,以受贿17.88亿元创下建国以来受贿案的最高纪录。中纪委通报中一连用了三个“特别”对此进行定性,“群众反映特别强烈、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赖小民用生命为代价给刚开始的2021年敲响警钟。

无法外之人,无法上之权。当前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赖小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应数罪并罚。赖小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赖小民虽有重大立功表现,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共产党员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个人仅是一颗“螺丝钉”,任何功劳和成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组织而取得的,是党组织集体发挥了重要作用。赖小民与党的性质宗旨格格不入,惟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我们党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贪腐从来没有“免死金牌”!赖小民的结局,从他背离初心使命乃至肆无忌惮之时就已注定。赖小民的伏法,是依法推进金融领域反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典型案例,是对反腐败斗争时代要求的有力回应。同时也是为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让反腐利剑永不蒙尘。让违纪者知耻知止、收敛收手、自悔自新,让观望者速速打消因蠢蠢欲动的蠢念、自觉摒弃侥幸心理,让更多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见不贤而内自省”,在“雷池”和“红线”面前知警醒、存戒惧、常律己。

推动金融反腐持续深化,还要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党纪面前不存在“功过相抵”。在严厉惩治金融腐败、完善金融反腐制度的同时,要做实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化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用权。(慈利县纪委监委 杨玥妙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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