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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因贪“小便宜”失了“大幸福”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作者:周俏丽 编辑:谢航 2020-04-14 16:57:53
 

“我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我真缺那点钱吗?……如今自食苦果,给单位抹了黑,带给家人无尽的耻辱与苦痛,我好悔啊!”2019年11月,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原主任王晨,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4月1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占小便宜就要吃大亏,其实早有古训。公元前一世纪的《五卷书》中有一篇题为“豺狼舔血”的寓言就说明了这个道理。话说从前,羊群中有两只公羊不知为什么打起来了,它们双方都用犄角拼命顶撞,地上流了不少血。一只豺狼走过来,高兴地想,这下可以吃羊肉了。它跑到两只羊中间,见地上有血,就想,先舔点血再吃肉。这时,两只羊再撞到一起,这只豺狼只顾舔血,没来得及躲开,被羊顶死了。“为了贪图眼前的一点利益,却拿生命作为代价,这样的人还少吗?”

反溯众多落马官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他们的腐化变质,常常是从思想上的小毛小病、经济上的小偷小摸、生活上的小贪小占开始的。起初只是在小节上自我放纵,认为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占一点没什么问题、出不了大事,殊不知,“小节”不守、“大节”不保,“廉政之堤”就是在这种“温水煮青蛙”的侥幸中一步步失守的。比如王晨的腐化堕落是从占公家便宜,利用自己在省鉴定中心主管财务审批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虚报冒领差旅费、劳务费开始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副司长周望军更是在悔过书中自述,自己从收受两瓶醋开始,逐渐收受烟酒、土特产、贵重物品等,最终走上违法犯罪不归路的。

事实证明,“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贪念毁名节。”人们往往疏于防范的正是各种各样的小错误,这些错误在微小萌芽的状态不受人重视,不断积累从量变转为质变后,就发生了塌方式的改变,结果导致深陷泥泞无法自拔。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才是避免破纪犯法的不二之法。周恩来一生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焦裕禄给孩子们立下不准“看白戏”的规矩;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管理打交道,从不占公家一寸木材的便宜……许多优秀干部在工作的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修养,从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注意完善自我,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本色。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中提到:“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而无数违纪违法的案件证明,小节不守大节难保,贪“小便宜”必失“大幸福”。因此,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站稳立场、保持定力,更要从细微之处着手,慎小事、拘小节,自觉筑牢“廉政之堤”,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常掏灵魂旮旯,才能练就过硬作风,永葆自身廉洁走好人生路。(桑植县河口乡纪委 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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